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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陇海东路188号凯盛通讯城部分商铺招商项目二次公告招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1-02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商项目
更新时间:2024/01/0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请竞商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并缴纳竞商保证金后,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全部内容及条款。
一、招商人
(略)郑州房建公寓段
二、(略)
ZTZS-(略)
三、招商依据
(略)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铁经﹝2021﹞78号)
(略)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郑经产函﹝2023﹞26号)
(略)经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工作的通知》(郑经产电﹝2023﹞35号)
四、项目基本信息公示表


(略)
包件
名称:(略)
位置描述
数量
(㎡)
期限
起拍价格
(元/年)
加价步长(元)
延时
次数
经营业态
线上竞价时间
公告的起讫日期
1
凯盛通讯城部分商铺
(略)
1679.67
24
个月
(略)
1000
3
商业
2024年1月12日9:00:00-9:10:00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
汇总
1679.67
24
个月
(略)
1000
报名方式:(略)
竞价时间及延时说明:每个包件线上竞价时间为10分钟,最后一分钟内仍有竞租人竞价的,可以延时一次,每次延时1分钟,每个包件最多延时3次。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是法人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
2.竞商人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制企业的,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3.竞商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资信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
4.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略)信用评价体系招商“黑名单”,(略)管内没有竞租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提交竞商文件之前,(略)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销售收入超额提成、(略)域使用费、建设费、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5.(略)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
6.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7.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参与该承租人所退租房屋的竞商;情节恶劣的,该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郑州房建公寓段招商项目。
8.不得经营爆炸、放射、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9.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招商方式:(略)
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网上竞价的方式:(略)
1.本次招商项目竞价方式:(略)
2.线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包含延时阶段)线上出价最高的竞商人即为第一中商候选人,(略)上出价排在第二、第三的为第二、第三中商候选人。
3.(略)网络原因,造成竞商人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
七、竞商报名方式:(略)
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略)网站(网址:https://(略)))上注册报名,(略)网站的竞商人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及报名,(略)站首页底部“(略)”的“常用文件”(略)站客服电话(略)-8-3。
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略)
2.现场报名:线上报名合格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携带现场报名登记表和资质材料(见附件)(略)1号楼529室现场报名,进行资质及符合性审核。
八、竞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退付
1.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商项目的竞商人须按包件交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金额为招商项目包件年招商底价的全额交纳。未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竞商人,(略)上竞价。
(2)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凯盛通讯城部分商铺”竞商保证金)字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交纳的视为竞商无效)。
2.竞商保证金的退付
(1)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拟中商候选人及中商人保证金在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退还竞商保证金时,中商人及未中商的竞商人须提交竞商保证金退付单。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略)(略)(略)
(略)(略)071186F4
3.履约保证金
如中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按照年中商价格总额的5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串通线上竞商报价。
2.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略)
3.中商人未在10日内与招商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
4.竞商人经资质及符合性审核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5.(略)上竞价,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6.中商人在签署《中商通知书》后,提出放弃中商资格的。
十、项目勘察和交接
此次招商以现状交接,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十一、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或地点:(略)
十二、签订合同
1.(略)发布结果公示(网址:(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本《招商公告》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可以按照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进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竞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本《招商公告》附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通知书》,在发出《中商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没收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收回已交付的招商项目(如已交付),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中商人承担。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后,中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4.中商人应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商人办理现状交付手续,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招商人不另向中商人发出其他书面交付通知。如中商人要求提前或推迟交付招商项目,应书面向招商人申请并提供充分理由,经招商人同意后执行。如由于中商人的原因未按期到场办理交付手续或未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则视为中商人认同本次招商项目符合场地交付要求,前述期满之日即为此招商项目交付日。
十三、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略)
1.招商人:(略)郑州房建公寓段
联系人:(略)
投诉电话:(略)1
2.招商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投诉电话:(略)8
十四、其他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报名参加竞商,(略)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略)
3.招商人有权对《招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略)上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公告》的一部分,对所有招商事宜具有约束力。
4.所有《招商公告》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5.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6.(略)郑州房建公寓段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请竞商人仔细阅读本公告所有内容,报名并缴纳竞商保证金后,视为同意本公告及附件全部内容及条款。
一、招商人
(略)郑州房建公寓段
二、(略)
ZTZS-(略)
三、招商依据
(略)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郑铁经﹝2021﹞78号)
(略)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实施细则》补充说明的通知(郑经产函﹝2023﹞26号)
(略)经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开发招商管理工作的通知》(郑经产电﹝2023﹞35号)
四、项目基本信息公示表


(略)
包件
名称:(略)
位置描述
数量
(㎡)
期限
起拍价格
(元/年)
加价步长(元)
延时
次数
经营业态
线上竞价时间
公告的起讫日期
1
凯盛通讯城部分商铺
(略)
1679.67
24
个月
(略)
1000
3
商业
2024年1月12日9:00:00-9:10:00
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0日
汇总
1679.67
24
个月
(略)
1000
报名方式:(略)
竞价时间及延时说明:每个包件线上竞价时间为10分钟,最后一分钟内仍有竞租人竞价的,可以延时一次,每次延时1分钟,每个包件最多延时3次。
五、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是法人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资信真实可靠;诚信守法,无信用不良记录。
2.竞商人是个体工商户、合伙制企业的,必须资信良好,无商业经营违约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
3.竞商人是自然人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资信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
4.竞商人与招商人没有任何物业租赁及相关事宜的纠纷,(略)信用评价体系招商“黑名单”,(略)管内没有竞租违规行为和合同履行违约行为,在提交竞商文件之前,(略)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拖欠租赁费用、销售收入超额提成、(略)域使用费、建设费、水电费等合同中约定应交纳费用等行为)。
5.(略)中,不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
6.竞商人未处于破产状态,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7.因自身原因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参与该承租人所退租房屋的竞商;情节恶劣的,该承租人及其关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郑州房建公寓段招商项目。
8.不得经营爆炸、放射、危险化学品等业态。
9.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六、招商方式:(略)
本次招商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网上竞价的方式:(略)
1.本次招商项目竞价方式:(略)
2.线上竞价执行最高价中商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包含延时阶段)线上出价最高的竞商人即为第一中商候选人,(略)上出价排在第二、第三的为第二、第三中商候选人。
3.(略)网络原因,造成竞商人竞价失败的,责任自行承担。
七、竞商报名方式:(略)
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竞商人,请于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略)网站(网址:https://(略)))上注册报名,(略)网站的竞商人须按要求进行注册及报名,(略)站首页底部“(略)”的“常用文件”(略)站客服电话(略)-8-3。
线上报名需注意填报的身份信息、企业法人信息、邮箱:(略)
2.现场报名:线上报名合格者请于2024年1月2日起至2024年1月10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携带现场报名登记表和资质材料(见附件)(略)1号楼529室现场报名,进行资质及符合性审核。
八、竞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交纳退付
1.竞商保证金的交纳
(1)参与此次公开招商项目的竞商人须按包件交纳竞商保证金,竞商保证金金额为招商项目包件年招商底价的全额交纳。未按时交纳竞商保证金的视为不合格竞商人,(略)上竞价。
(2)竞商保证金交纳方式:(略)
竞商保证金必须由竞商人直接汇入指定银行账户并在汇款用途和摘要栏注明(“ZC凯盛通讯城部分商铺”竞商保证金)字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交纳的视为竞商无效)。
2.竞商保证金的退付
(1)竞商人交纳的竞商保证金,除本招商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未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结果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拟中商候选人及中商人保证金在中商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2)退还竞商保证金时,中商人及未中商的竞商人须提交竞商保证金退付单。
户名:(略)
开户银行:(略)支行
(略)(略)(略)
(略)(略)071186F4
3.履约保证金
如中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按照年中商价格总额的50%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九、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竞商人竞商或中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串通线上竞商报价。
2.竞商人以他人名义、或者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略)
3.中商人未在10日内与招商人签署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
4.竞商人经资质及符合性审核合格且竞商报价有效,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商。
5.(略)上竞价,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6.中商人在签署《中商通知书》后,提出放弃中商资格的。
十、项目勘察和交接
此次招商以现状交接,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竞商人可自行勘察。
十一、或有变更
有关时间或地点:(略)
十二、签订合同
1.(略)发布结果公示(网址:(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以第一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向中商人发出《中商通知书》。第一中商候选人放弃中商,或存在本《招商公告》载明的情形被取消中商资格,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商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的,可以按照确定的中商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商候选人为中商人(其他中商候选人递进为中商人,中商价格以该中商候选人最终竞价为准),也可以重新招商。
2.中商人应根据本《招商公告》附件的合同文本及《中商通知书》,在发出《中商通知书》后10日内与招商人签订合同。
3.如中商人在上述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视为中商人放弃中商权利,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没收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收回已交付的招商项目(如已交付),并对该招商项目另行处置,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由中商人承担。双方招中商关系终止后,中商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略)
4.中商人应在收到《中商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商人办理现状交付手续,并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招商人不另向中商人发出其他书面交付通知。如中商人要求提前或推迟交付招商项目,应书面向招商人申请并提供充分理由,经招商人同意后执行。如由于中商人的原因未按期到场办理交付手续或未签署《房屋交付确认书》,则视为中商人认同本次招商项目符合场地交付要求,前述期满之日即为此招商项目交付日。
十三、招商人及招商代理机构:(略)
1.招商人:(略)郑州房建公寓段
联系人:(略)
投诉电话:(略)1
2.招商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投诉电话:(略)8
十四、其他
1.竞商人承担自身发生的所有与招商有关的一切费用。
2.竞商人报名参加竞商,(略)相关主管部门及生产单位:(略)
3.招商人有权对《招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略)上竞价,补充通知作为《招商公告》的一部分,对所有招商事宜具有约束力。
4.所有《招商公告》中未明确的待商定条款及约定,均以招商人的要求为准。
5.本次公开招商活动是企业根据国铁集团相关规定的自主招商行为,不同于国家规定的公开招投标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6.(略)郑州房建公寓段拥有以上招商事项的最终解释权及决定权。
监督电话:(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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