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鲁大拍公字【2023】12-06号
受有关单位:
(略)
(2015)奎执字第1078号执行裁定书项下抵债资产:
(略)所属土地使用权(证号:安国用(1997)字第00461号)及地上附着物(证号:安丘房权证景芝字第
(略)号-
(略)号),起拍价274.09万元。
有意竞买者请于2024年1月6日前(到账为准)
(略)指定账户后,
(略)上注册、
(略)报名参加竞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风险提示:1、本次拍卖按拍卖标的展示时的现状进行拍卖,委托人尚未就该抵债资产办理权属过户手续,买受人拍卖成交后,由现产权证主体先过户到委托人名下后再次过户到买受人名下,需过户2次,委托人和拍卖人对上述2次过户过程中能否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或(和)产权完善手续不做任何保证,对标的的品质不做任何担保。买受人应对标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各种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主要包括:裁定书项下的抵债资产,买受人按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承继权利、履行义务。公告的数据仅供参考,实际数据以现场测量计算为准,如与公告不符,不得以此为由否定处置行为,降低成交价款。
2、委托人尚未就该抵债资产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本标的需过户2次。①委托人承担由委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裁定日期到拍卖成交之日前),此期间如有滞纳金,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原产权人欠缴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包括滞纳金)由买受人另行承担。②委托人承担由委托人作为纳税人缴纳的第一次过户时的契税、印花税及第二次过户时的印花税、增值税、增值税附加税,其余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人应承担的税、费)均由买受人另行承担。
3、该抵债资产被他人占用尚未清场,由买受人负责依法清场,涉及清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装修费等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
(略)提交有效证明,经审查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电话:
(略);
(略)
(略)地址:
(略)
(略)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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