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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关于西航港街道泰华路168号14栋2单元17层1701号房屋及添附在房屋上的装修设施(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发布日期:2024-01-08
所属地区:四川 - 成都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人民法院
公告
(2023)川0116执4058号
本院定于2024年1月24日10时至2024年1月25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略)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略)168号14栋2单元17层1701号房屋及添附在房屋上的装修设施
起拍价:82万元
保证金:8万元
加价幅度:0.5万元
财产权属人
刘×
两证情况(如无两证的是否预售登记)
有产权证书
(略)
川(2018)(略)
土地性质(是否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无土地出让金,若有则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
规划用途
住宅
建筑面积
70.88(㎡)
设定抵押情况

租赁情况

是否有人居住
被执行人居住
是否腾空
否,由法院负责交付
水电气及物管费用等情况
不详(具体情况买受人可自行到物业处核实。若有,由买受人承担。)
钥匙交付情况

优先购买权人

备注
该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他未查明的隐形瑕疵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及现场予以确认,否则本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注意事项
1.(略)(略)、中国工商银行融e(略)(略)询,(略)询均价为112.7253万元。(略)询报告作为附件已上传,请竞买人认真查阅。
2.拍卖成交后,财产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被执行人应承担税、费部分,先由买受人垫付,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向买受人支付)。
3.本院已经对上述财产进行了调查,其已知瑕疵等相关情况在询价报告中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开拍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认真研究上述财产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上述财产的充分了解,并接受其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财产现场图片,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司法拍卖的(略)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略)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略)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委托代理人须在2024年1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并经法院确认。未经法院确认,竞买活动视为报名人的竞买人行为。
优先购买权人报名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1月1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优先权证明,经法院确认并设置优先竞买权限参与竞买。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略)
六、根据已知联系方式:(略)
七、(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略)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略)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4年2月9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略)
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按承办人通知的时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略))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因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略)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参与司法拍卖房产活动且拍卖成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由主张该拍卖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略)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略)
十二、依照《(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法院咨询电话:(略)(略)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略)
京东咨询电话:(略)
监督电话:(略)(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联系地址:(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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