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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95)和县人民法院关于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二街区26幢2303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马鞍山 发布日期:2024-01-09
所属地区:安徽 - 马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0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不动产的司法拍卖公告
安徽省马(略)和县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月25日10时至2024年1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评估价:57.58万元(大写:伍拾柒万伍仟捌佰元整)。
起拍价:36.8512万元,保证金:7万元,增价幅度:0.3万元。
一、拍卖对象实物状况描述与分析1.拍卖对象财产范围
拍卖对象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含装饰装修)、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及公共配套设施,不包括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2.拍卖对象基本状况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工作人员实地查勘,拍卖对象(略)层为23/33层,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建成年代为2017年,设计用途为成套住宅,实际用途为成套住宅,房屋性(略)场化商品房;宗地面积为53822㎡,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使用起止期限为(略)止;
于价值时点,拍卖对象为空置状态,楼幢单元为一梯两户(有电梯),户型为三室二厅一厨一卫,室内整体装修等级为毛坯,维护状况较好。
有预告信息,无他项权利信息、限制权利信息、异议信息、地役信息、锁定情况、居住情况
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权利人
张**、张*
(略)
皖(2018)和县不动产证明第(略)
房地产坐落
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
共有情况
张*与张**共同共有
(略)
(略)4GB00038F(略)
土地状况
宗地面积
53822㎡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使用权期限
(略)
土地性质
出让
房屋状况
房屋结构
-
所在层/总层数
23/33
设计用途
成套住宅
房屋性质
市场化商品房
建筑面积
95.69㎡
预告信息
(略)
权利人
预告登记种类
权利期限
附记
登记日期
皖(2018)和县不动产证明第(略)
(略)和县支行
预售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略)(略)
-
(略)
皖(2018)和县不动产证明第(略)
张**、张*
预售商品房买卖预告登记
(略)(略)
张艳与张宗力共同共有产权
(略)
3.土地基本状况
名称:(略)
和县乌江镇明发江湾新城(略)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
53822㎡
四至
东近124省道、(略)(略)、北近346国道
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性质
出让
使用起止期限
(略)
形状
不规则
地形地势
地势较平坦
开发程度
经现场勘查宗地已开发完成,已达“六通”
位置示意图
4.建筑物基本状况
朝向
朝南
建筑面积
95.69㎡
用途
成套住宅
层数/总层数
23/33F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层高
室内净高2.78m
设施设备
水电、通讯、消防、(略)和设备配置齐全。
装饰装修
外墙真石漆,成品防盗门,彩铝窗,室内顶面刮白,室内整体装饰装修为毛坯。
空间布局
拍卖对象为平层,空间布局较合理
建成年代
2017年
使用及维护状况
目前为空置状态,维护状况较好;经实地查勘拍卖对象结构构件、设备较齐全,管道较畅通,现状较好属于完好房。
(略)栋位置
(略)幢位置较好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马(略)和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五、拍卖方式:(略)
六、过户事项。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特别提醒:1.拍卖标的腾空时间较长,具体时间不能确定,竞买人需谨慎竞拍;
2.本次拍卖中的房地产以现状交付,如需了解,请到现场确认,如未到现场,拍卖成交,视为对现状予以认可;
3.在本院处置的拍卖财产页面中出现的“一键贷款”服务与本院无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等理由拒绝支付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视为买受人悔拍。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抵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根据法律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买受人先行垫付全部税费,其中应由出卖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凭完税证明或缴税发票自拍卖款中优先支付)。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九、(略)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个工作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和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略)和县支行,账号((略)0141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说明: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略)
十一、联系地址:(略)
监督电话:(略)
拍辅机构:(略)(朱女士—微信:(略)
法院咨询电话:(略)(马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略)
和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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