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略)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略),债权总额38,072,555.99元,其中债权本金24,999,960.98元,利息13,072,595.01元,其他权益0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
(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类型: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刘士祥,注册资本:7,23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2日,登记状态:存续。所属行业: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经营范围:非金属矿物制品(纳米橡塑复合材料)生产、销售;国内货物代理,建筑物拆除(不含爆破)(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1、质押人:
(略),
(略)的4,200万股权;2、质押人:刘士峰,
(略)的800万股权。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1、保证人:刘士祥,男,汉族,1955年09月13日生;2、保证人:刘忠甫,男,汉族,1978年01月05日生;3、保证人:
(略),类型: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士祥,注册资本:8,927.5627万元人民币(实缴8772.5627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8日,登记状态:存续,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经营范围:纳米材料的生产、研制、销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4、保证人:
(略),类型:
(略)(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士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实缴1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4日,登记状态:存续,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取得资质证后方可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资产亮点
无。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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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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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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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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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的基本情况,仅为我司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仅供投资人参考,并不构成我司对资产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资产中的交易结构、债权金额、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受让条件等之现状等具体情况,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具体资产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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