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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工业园的钢结构厂房、配套办公楼及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寿县工业园面积为36643.8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4万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无证建筑、寿县工业园区内门卫室、构筑附属物等(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发布日期:2024-01-16
所属地区:安徽 - 淮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广东(略)人民法院
(略)、构筑附属物等的公告
(第一次)
(略)(略)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2月26日10时至2024年2月27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略)(略)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略)、构筑附属物等。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略).4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及其倍数。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法院不带领看样,看样相关请自行前往标的)
(一)、标的物详情:
(1)位(略)层为1层,规划用途为厂房,现状用途为厂房。
(2)位(略)层为4层,规划用途为办公,现状用途:1层为商业,2-4层为办公及仓库。
(3)位(略)】,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宗地外五通(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2058年11月10日。
(4)位(略)层为4层,现状用途:1层为车间及仓库,2-4层为办公及仓库。
(5)位(略)2共1层,建筑面积40.6平方米。
(6)上述宗地及地上建筑物、水电工程、道路硬化、围墙绿化等基础设施财产按照宗地土地证红线内面积进行拍卖。
(7)凡有意向参与竞拍的自然人或者企业法人、组织请于开拍前自行(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略)等相关部门咨询购买该土地须满足的具体要求等,因不符合上述要求、政策等自行报名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土地使用受限制等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抵押情况:
(1)安徽省(略)(略)(略)分行,该抵押权所对应的主债权为本案债权,现经债权转让,(略)
(2)安徽省(略)(略)(略)分行,该抵押权所对应的主债权为本案债权,现经债权转让,(略)
(三)、租赁情况:
(略)所提供的租赁合同:
(1)(略)于2023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书》,(略),建筑面积为208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保证金人民币(略),年租金人民币(略),按年交付,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的租金(略)
(2)(略)与万正敏于2022年10月16日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约定将安徽金峰财富汽车工业园3#厂房(自西向东8格)出租给万正敏,共计使用面积1264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2年11月20日至2027年11月19日,保证金人民币(略),年租金人民币(略),按年交付,合同签订预付一年租金。
(3)(略)与王浩于2018年11月21日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约定将安徽金峰财富汽车工业园3#南侧三房(自西向东4格)出租给王浩,共计使用面积64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0日,保证金人民币(略),租赁费为房屋每平方米9元/月,共计人民币(略),合同签订预付一年租金。
(4)(略)与王君顺于2023年2月28日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约定将金峰财富汽车科技园内3#厂房(从南向北第三跨,门朝东)出租给王君顺,面积为205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3月11日至2024年3月10日,保证金人民币(略),租金为人民币10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一年房租。
(5)(略)与王世同于2022年12月2日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略)CF005号出租给王世同,面积为1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16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2年房租,共计(略)
(6)(略)与曹殿敏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略)CF008号出租给曹殿敏,面积为8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16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2年房租,共计(略)
(7)(略)与鲍继蕾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略)CF011号出租给鲍继蕾,面积为1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16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2年房租,共计(略)
(8)(略)与张义有于2022年12月2日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略)CF010号出租给张义有,面积为1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16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2年房租,共计(略)
(9)(略)与张成多于2022年12月2日签订《店铺租赁合同》,(略)CF012号出租给张成多,面积为1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租金为16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2年房租,共计(略)
(10)(略)与柏祝培于2021年4月10日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约定将金峰财富汽车园内2#厂房(从北向南第四跨,门朝西)出租给柏祝培,面积为96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4月9日,保证金人民币(略),租金为10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一年房租,租金按年交付。
(11)(略)与王安赵于2022年2月11日签订《仓库租赁合同》,约定将金峰财富汽车园内3#厂房(从北向南第2跨,门朝西)出租给王安赵,面积为520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2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5日,保证金人民币(略),租金为10.5元/平方米,签订合同预付一年房租,共计(略)
(12)(略)于2023年2月17日签订《食堂承包协议》,(略)(略)一层(略),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承包费每年(略)
(13)(略)于2023年2月17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略)一楼房屋(门朝东)(略),使用面积为526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23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4日,租赁费为房屋每平方米11.5元/月,合同签订预付一年房租,共计(略)
(四)、寿县工(略)内租户自述:
(1)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22-23房,承租人:陈燕,2019年4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4月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13万余元,按年交付。
(2)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20房,承租人:贾惠会,2021年2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4月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略),按年交付。
(3)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19房,承租人:闫亮,2019年2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14日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9万余元,两年一付。
(4)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18房,承租人:史学峰,2021年19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0月到期,租金按年交付。
(5)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成厂17房,承租人:缪长雪,2017年5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6月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8万元,按年交付。
(6)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14房,承租人:李杨,2021年3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3月到期,租金按年交付。
(7)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13房,承租人:杜明,2023年4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3月到期,租金按年交付。
(8)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10、11、12房,承租人:张彪,2023年12月1日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1日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24万余元,按年交付。
(9)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5房,承租人:武勇,2021年10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0月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17万元,按年交付。
(10)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3号厂(厂2)东2号门,承租人:李方均,2019年12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金三年一付,约人民币15万元。
(11)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厂2房,2021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金按年交付。
(12)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3号厂房东1号门厂1、21,承租人:秦国利,2023年12月3日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5月29日到期,租金按年交付。
(13)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1房,承租人:张亮生、张东志,2010年搬入租赁物业,无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
(14)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3房,承租人:蒋文兵,2012年1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
(15)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4房,承租人:周庆山,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
(16)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5房,承租人:王世同,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共人民币3.6万元。
(17)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6、007房,承租人:朱亮亮,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
(18)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8、011房,承租人:曹殿敏,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9万元。
(19)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09房,承租人:王世同,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6万元。
(20)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0房,承租人:张义有,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略)
(21)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2房,承租人:张成多,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6万元。
(22)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3、014房,承租人:吴传岭,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6万元。
(23)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5房,承租人:吴传安,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5万元。
(24)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6房,承租人:孙华丽,2015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5万元。
(25)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7房,承租人:顾伟,2010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
(26)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8房,承租人:鲍广山,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
(27)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019房,承租人:鲍继陆,2012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2月到期,租金两年一付,约人民币3万余元。
(28)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4楼,承租人:林小玲,2023年3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3月到期,租金每年人民币12500余元,按年交付。
(29)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箱包厂,承租人:单荣江,2019年12月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4年1月到期,租金每年约人民币40万余元,按年交付。
(30)租赁物业:安徽财富汽车城罗森X胶,承租人:祝国,2014年搬入租赁物业,有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将于2026年10月到期,租金三年一付。
本次拍卖将附带上述租约一并拍卖。租赁合同到期后,竞买人可自行选择是否继续出租。
因带租拍卖,本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仅负责出具成交裁定书并向属地不动产管理部门送达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按照租赁合同履约,发生纠纷需要诉讼解决的,按租赁合同纠纷由属地法院处理,与本院无关。
(五)、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外,根据国家及当地目前的房屋限购政策,自然人竞买时应当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条件。参与竞买的竞拍人应符合当地关于本次拍卖房产类型的限购政策,应具备购买资格,否则相关法律后果自行承担。竞买人应当自行了解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略)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略)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过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八、特殊说明:拍卖成交时,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它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支付。买受人须到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相关(各区分局)办理垫付税费业务。
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买受人可选择先行垫付。如买受人先行垫付的,自垫付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有效完税凭证、支付凭证至本院申报退款,逾期申报造成无法退付该垫付款的,买受人应另循法律途径解决。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
拍卖标的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不包含在本次竞价款中,买受人应另行支付。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2月19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二、(略)并通过实名认证((略)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略)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三、拍卖余款请在2024年3月13日前一次性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略)(略)57069)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若保证金不能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本院可以要求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四、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略)
十五、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十六、通知或无法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人的情况:本院已依法通知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当事人下落不明,根据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5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略)7,(略)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略)
(略)(略)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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