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略):SCPCFE-2024-F-006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
(略)
(二)预算金额:
(略)/年
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采购方式:
(略)
(四)项目内容:
(略)年校内一般工程建设项目及零星维修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五)入围供应商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清退规则:
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取消其入围资格;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
(略)
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5)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的情形。
(1)将采购合同转包;
(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3)向采购人:
(略)
(4)拒绝财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5)干扰、
(略)正常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爬取、篡改、利用漏洞的行为;
(6)出现供应商信用管理规定的应当清退出库的其他情形;
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封闭式框架协议补充征集。
2.入围供应商补充规则:
是否允许补充征集供应商:是
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当剩余入围供应商不足2家时,征集人将启动补充征集供应商。补充征集的条件、程序、评审方法和淘汰比例与初次征集相同。有效期遵守原框架协议的有效期。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商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5、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我校招投标活动失信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特定条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四、招投标活动失信名单
商家若存在虚假应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情形,商家及其法人代表将被纳入我校招投标活动失信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校的招投标活动。
五、征集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上午10:00。
2、地点:
(略)
3、发放方式:
(略)
六、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
(略)
(1)递交地点:
(略)
(2)投标人应在2024年1月22日上午9:30-10:00时间段内将响应文
(略)1208室。
(3)因采购文件的修改或其他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则按相关更正公告规定的时间递交。
(4)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
(5)本项目文件不接受邮寄。投标供应商须现场递交。
2、响应文件的密封
(1)采购申请人递交的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每页须加盖采购申请人公章,胶装成册并从目录页开始逐页编码。
(2)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应粘上响应文件封面,并填写相应内容。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粘贴牢固,加上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对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响应文件,学院有权拒收响应文件或视为无效投标。
七、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可自行踏勘。
八、采购联系方式: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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