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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梅林安荟邻T1002商铺公开招租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发布日期:2024-01-24
所属地区:广东 - 深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1/24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市属国有企业
资源性资产招租文件
(招租方式:(略)
项目名称:(略)
02商铺公开招租
(略):JC(略)
招租人:(略)
(略)
二O二四年一月
1
目录
第一章招租公告
3
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8
一.说明
10
二.招租文件
11
三.竞租报名、资格审查
11
四.竞租文件的编制
13
五.竞租文件的递交
14
六.开标与评审
15
七.授予合同
17
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19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21
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竞租文件格式
41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交)
42
第二部分竞租文件(格式)(以下格式在公开竞租阶段由竞租人现场递交,请竞租人仔
细阅读并知悉,资格审查阶段不需要提供)
50
2
第一章招租公告
(略)
JC(略)
(略)梅林安荟邻T1002商铺公
项目名称:(略)
开招租
招租人
(略)
公告
起始日期
2024年1月24日
时间
截止日期
2024年2月5日
项目地址:(略)
广东(略)
招租面积
实用面积1167.86m3(建筑面积2157.48m2)
招租底价
人民币120元/平方米/月(按实用面积)
从合同签订后的第二年起,月租金在上年度基础上每年
租金的递增
递增3%。
综合管理费
综合管理费20元/m/月(按实用面积)
空调费

水电费
按实际用量自行缴纳
其他费用

招租期限
8年
4个月
注:1、若竞得后,承租人有装修需求,可向招租方书面
资产基本情
最长可申请免租
申请免租期,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商铺招租公告发布

期限
的免租期限。
2、免租期超过3个月的,合同期首年给予3个月免租期,
第二年起每年给予1个月免租期;
租金支付方式:(略)
按月支付
经营业态限定
(略)
资产用途
商业
资产现状
空置
出租物业装修情
毛坯

是否允许承租人
对物业进行二次

装修
-3-
是否涉及优先承

租权
履约保证金
首年首月租金的三倍
履约条件
详见招租文件第二章
招租底价不包括承租人额外向物业管理单位:(略)
备注
管理费、水电费等。
1、竞价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略)除外)
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略)
2、(略)(网址:http://zxgk.
(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竞价人在(略)内正在经营的
竞租人应具备的
门店至少有3家(连锁店),其中1家经营面积不小于10
资格条件
00平米(实用面积)。
4、竞价人需承诺一旦中选后不得擅自变更承租用途,招
租人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竞价人变更承租用途的,招
租人直接取消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招租人在租
赁合同签订后发现竞价人变更承租用途的,招租人有权
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
一、企业或其他组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加盖公章):
竞租人资格
1、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要求
工商信息查询单(http:/(略).cn/index.htm
1)等能证明注册资本金额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失信被执
行人查询截图(网址:(略).cn/shi
xin/)等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被
需提供的证明材
授权人)、相关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的证明文件:
(1)连锁店清单,需列明连锁店品牌名称:(略)
经营面积等信息(清单格式自拟)。
(2)提供与连锁店清单相对应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
明。租赁合同须体现租赁期限,签订日期,租赁用途(经
营范围),租赁地点:(略)
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的承诺。
4
是否允许联合体

竞租
是否允许转包、分
本项目不分租、转租

招租方式:(略)
公开竞租
报名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略)上注册:
竞租人报名前需登录https:/(略)注册成
会员(如已是正式会员请忽略),竞租人完成注册信息
竞租人
后即可登录报名。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略)
项目报名:网上报名
1)填写报名申请表(申请表链接:http://nhbgpcwmb2
g2(略));
2)待工作人员核实后发出招租文件。
缴纳截止时间
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金额
人民币22万元
1、请竞租人缴纳竞价保证金时务必注明在深圳阳光租赁
(略)系统生成的交易附言(登录后选择“(略)
/点击上方“租赁交易”/点击左侧“我参与的项目”/
竞租保证金
进入需要报名的项目/点击“缴纳保证金”/选择账户后,
缴纳信息
点击“缴纳”,系统将生成对应的收款账户及交易附言);
2、如因不标注或标注错误而导致保证金的错缴、漏缴等
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将退回至竞价人对公账户。
资格审查文件递
公告截止日17:00(北京时间)
交截止时间
资格审查文件递
(略)址:https:/(略)
交地点:(略)
资格审查
竞租人应具备的
须知
详见招租公告/竞租人资格要求
资格条件
竞租人需提交的
格式详见招租文件第六章。
资格审查材料
竞租文件
120天
-5-
有效期
竞租开始时间
详见《竞租邀请书》
竞租开始地点:(略)
详见《竞租邀请书》
1、获取:(略)
缴纳竞租保证金;
参与竞租的
2、收到交易机构发出的《竞租邀请书》:
竞租须知
条件
3、准时履行签到程序,参加现场公开竞租(以现场签到
时间为准);
4、授权代表现场签署《公开竞租承诺书》。
参与现场竞租须
随身携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竞租人如更换授权人,到场
携带资料
则需另行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交易机构名称:(略)
(略)
广东(略)深圳交易集团总部
地址:(略)
(略)21层
联系人:(略)
林佳瑜、陈枫阳
交易机构
联系方式:(略)
(略)/(略)
信息
邮箱:(略)
(略)@163.com
(略)
https:/(略)
(略)
(略)
http:/(略)
招租方联系人:(略)
张工:(略)
本项目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相关程序
(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延期周期为10个工作日)
处理方
2家及以上

1家合格报名者
无合格报名者
合格报名者
公告次数
首次公告
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
自动延期
二次公告
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
可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招租
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
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交易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
特别说明
(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主体在招租公
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
6-
思表示,招租主体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
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
租赁的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
疵;招租主体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纷;招租主体根
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人”的相关事项均
与交易机构无关。
7-
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略)线下梅林站
C、D出口,商业总建筑面积约2.1万平方米,为地上两层的集中商业。
二、竞租人的履约条件
1、承租人不得擅自更改物业用途,本项目不得分租、转租,不得违反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
其他事项,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2、本项目为装修改造后出租,招租物业实际面积、红线规划以招租人最终交付为准。竞价
人在公告期间应自行勘察和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消防及
物业结构信息·项目租赁情况·面积及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
业租赁合同条款(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文本)。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竞
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如竞价人中选,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
3、凡承租过安居集团商业物业的个人或法人单位:(略)
租活动(由招租人进行判断):
(1)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累计欠租两个月租金以上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C级的。
(4)(略)存在诉讼或纠纷的((略)
4、项目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申请;
5、承租方至少提前6个月提出书面退租申请,以便招租人提前开展招租工作;
6、承租方自合同起租之日起一年内未到期退租或因承租方违约招租人行使解约权的,招租
人有权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承租方自合同起租之日起一年后未到期退租(但仍属合同
期内提前退租)的,招租人有权取消租赁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如承租人拒不补交免租期
间的租金,招租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已抵扣的,承租方应足
额补缴拖欠租金。
7、按照招租人的履约评价管理制度,每季度对承租方的经营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评分,精
准管控其经营动态,对于承租方存在经营不善、违约等行为导致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招
租人有权进行解约或列入黑名单处理:
8、承租人配合招租人对其资质和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9、承租人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人的消防及安全生产
规定:
8
10、物业使用前承租人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
和批文;
11、承租人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招租方审核同意,交纳装修
保证金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
房屋使用安全;
12、承租人收铺后需立即开展装修工作,如收铺后两个月内仍未开展装修,出租人有权
收回该商铺,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3、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
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14、在提前停租或租赁期满不再承租物业时,除出租人要求或同意外,承租人对物业所
增设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不得进行破损或拆卸,须完整地无偿移交由出租人处置;
15、承租人需自行负责租赁范围内物业的维修维护,并承担全部费用。消防、租赁登记
备案、经营证照等相关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16、承租人不得将租赁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权益或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或在该等
权利、权益及该房屋上设置任何担保或障碍;
17、针对以月保底租金与月营业额提成两者取高的计收方式:(略)
(略)销售数据采集器或如实上报每日营业额,项目营运及财务人员对商户每月
上报营业数据进行核实并结算。结算周期采用自然月进行结算,商户当月需补齐上月超保租
金的差额,具体规定将在租赁合同内进行约定。
18、其他条件见《租赁合同》文本。
9
第三章竞租人须知
一.说明
本次招租行为和招租文件编写(参照)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4、《(略)国资委印发关于(略)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深国资委(2020)132号);
5.其他有关招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资源性资产
1.1指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并可通过租赁
获得收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广告位、设施设备等(以下简称资产)。
2.资产租赁
2.1指企业将其资源性资产部分或全部出租给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
使用,并向承租人收取租赁的行为。
3.招租人
3.1指依法拥有该资源性资产的所有权或管理权,提出该资源性资产的招租项目的国家机
关、企事业单位:(略)
4.交易机构
4.1指依法取得相应资格、从事组织资源性资产竞租及其他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
机构,(略)
本次招租的交易机构、地址:(略)
5.竞租人
5.1竞租人是响应招租文件、参与该公开竞租交易活动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注
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竞租人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具体项目规定为准。
6.竞租费用
6.1竞租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租有关的费用。不论竞租的结果如何,交易机构和
招租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特别说明
7.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按照《深国资委【2020】132号》文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招租
交易机构((略))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招租人在招租公
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招租人保证本次招租
10
的物业是指国有企业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
物业。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招租人与原承租人的相关物业纠
纷;招租人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
构无关。
二.招租文件
7.招租文件构成
7.1招租资源情况、竞租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租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租文件共五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招租公告
第二章招租人需求
第三章竞租人须知
第四章评审办法
第五章合同条款
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竞租文件格式
7.2
竞租人应认真阅读招租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竞租人没有按照招租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竞租没有对招租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竞租人的
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租被拒绝。
8.招租文件的修改
8.1
公开竞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交易机构和招租人可主动地对招租公告
和招租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8.2招租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以公告的形式再子以公布,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将作为招租文
件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为使竞租人准备竞租时有充分时间对招租文件的修改和补充部分进行研究,交易机构
8.3
和招租人可按规定和需要适当推迟公开竞租的时间。
8.4特别说明:本招租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租人,若招租文件中有前后不一致的内容表
述,竞租人须在开标以前通过澄清的方式:(略)
为准。招租人解释的原则是:“当招租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对竞租人的
约束较严格,对竞租人的义务约定较为宽泛,对相关的程序问题规定较为严谨的内容
为准。”
三.竞租报名、资格审查
9.竞租报名和资格审查说明
9.1本项目采用报名资格审查后公开竞租的方式:(略)
机构发出的《竞租邀请书》后,才能参加后续的公开竞租程序。
11
9.2购买了招租文件的竞租人,须提交资格审查资料进行竞租报名。
10.资格审查要求
10.1详见招租公告
11.资格审查方式:(略)
11.1资格审查方式:(略)
11.2资格审查主体:招租人。
12.资格审查文件的构成、格式、签署、递交
12.1竞租人编写的资格审查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报名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资格证明材料;
5)竞租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12.2竞租人应将“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并标注页码和编写目录。
12.3竞租人应按招租文件第六章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资格审查文件及
招租文件规定的其它内容。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的不予受理。
12.4竞租人应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文件。
12.5资格审查文件的需打印,并由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竞租人有约束力
的代表在资格审查文件上签字(简称:有效签字)和加盖公章。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
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资格审查文件应按招租文件
要求的范围由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简称:小签,在要
求小签页盖章或签字视同小签)。
12.6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资格审查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
有效。
12.7资格审查文件在招租公告规定时间内单独提交到指定地点:(略)
文件。
13.竞租人资格审查文件中的证明文件
13.1竞租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租和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资格
审查文件的一部分。
13.2竞租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交易机构和招租人满意。
14.证明履约能力和符合招租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竞租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履行合同能力符合招租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资格
12
审查文件的一部分。
14.2证明履约能力与招租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4.3报名材料受理时,同步完成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①报名材料不齐全;
(略)、名称:(略)
③报名材料未按要求加盖报名单位:(略)
印),或公章与报名单位:(略)
④其他明显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情况
14.4形式审查未通过的报名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
受理。
四.竞租文件的编制
15.竞租的语言:
15.1竞租人提交的竞租文件以及竞租人与交易机构和招租人就有关竞租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
本为准。
16.竞租文件构成:
16.1竞租人编写的竞租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竞租书;
2)竞租方案
17.竞租文件格式:
17.1竞租人应按招租文件“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竞租文件格式”中提供的“竞租文件格式”
填写“竞租书”等(附件)。
17.2竞租人不得将同一物业中的内容拆开竞租,否则将导致其竞租被拒绝。
18.竞租报价:
18.1一次密封报价。
19.竞租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9.1竞租人应提交证明其在中选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竞租文件的一部分。
19.2竞租人应符合招租文件第一章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20.竞租保证金
20.1竞租人应按招租文件中规定的时间、金额提交竞租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金额递交
保证金的,不能参加现场公开竞租。
20.2竞租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交易机构和招租人免遭因竞租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交易机构
和招租人在因竞租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20.6条的规定没收竞租人的
13
竞租保证金。
20.3竞租保证金应用竞租货币即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
2)转账(采用转账方式:(略)
室或汇达第一章招租公告指定的开户银行、账号)。
20.4未中选的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照本须知第35条规定的成交通知书
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不计息退还竞租人。
20.5中选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中选人按本须知第36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原额不计息退
还。
20.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租保证金将被没收:
1)竞租人在招租文件中规定的竞租有效期内撤回、撤销其竞租;
2)中选人放弃中选或在规定期限内不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的;
3)中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项须知第38条规定交纳交易服务费。
4)竞租人提供虚假资格申请文件或竞租文件。
21.竞租有效期
21.1竞租应在公开竞租后120个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否则该竞租将不被接受。
21.2特殊情况下,在原竞租有效期截止之前,交易机构可要求竞租人同意延长竞租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竞租人可拒绝交易机构的这种要求,其竞租文
件在有效期后失效,且竞租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竞租有效期的竞租人将不
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竞租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竞租文件及竞租保证金的
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20条有关竞租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
后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22.竞租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2.(略)/服务指南/响应文件编制工具下载中下载编制工具(链
接:https:/(略).html?contentId=(略)),完成响
应文件编制及生成。
五.竞租文件的递交
23竞租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3.1竞租人须在竞租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竞租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竞租截止
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竞租文件未递交(建议竞租人于竞租截止时间前
(略)上提交)。
24.竞租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1竞租人在递交竞租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竞租,但交易机构必须在《竞租邀请书》
14
规定的竞租截止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4.2竞租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4.3在竞租截止期之后,竞租人不得对其竞租做任何修改。
24.4从竞租截止期至竞租人在竞租书格式中确定的竞租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竞租人
不得撤回其竞租,否则其竞租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20.6条的规定被没收。
25.评审委员会
25.1为保证该公开竞租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招租项目成立招租竞租评审委员会。依照招租
文件中的规定,对公开竞租中的相关程序进行核准,对竞租人的竞租资料进行评议,
对竞租人的相关异议进行审议。
25.2依法组成招租竞租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招租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为不少于5人以上单数。
六.开标与评审
26.开标
26.1招租人和交易机构在《竞租邀请书》中要求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略)
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6.2开标时,交易机构当众宣读竞租人名称:(略)
交了竞租保证金,以及交易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6.3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竞租文件(包括按照本须知第24条递交的修改书),在评
审时将不予考虑。
26.4交易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7.竞租文件的澄清
27.1在评审期间,评审委员会可要求竞租人对其竞租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
允许对竞租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
28.竞租文件的初审
28.1评审委员会将审查竞租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
计算上的错误等。
28.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如果竞租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竞租将被拒绝。
28.3对于竞租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
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竞租人的相对排序。
28.4评审委员会将要审查每份竞租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租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
15
竞租应该是与招租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竞租。对
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竞租保证金、适用法律、税等内容的偏离将
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审委员会决定竞租的响应性只根据竞租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的证据。
28.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租文件要求的竞租将被拒绝。竞租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竞租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竞租。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竞租
将被拒绝:
1)竞租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而竞租人提交的文件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公章的;
2)未按招租文件要求提交竞租书,或竞租书的内容与招租文件有明显不一致的;
3)招租文件当中已列明的其他导致无效的因素。
29.评审(内容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
29.1评审步骤:形式评审一商务技术评审分一价格得分一综合得分
29.2形式评审(详见招租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
29.3商务技术评审:
1)评委会根据招租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里相应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形式评审
标准的竞租进行方案评审。
2)评委会成员将按照第四章“评审办法”确定的评分标准独立对每个竞租的方案部
分以打分的方式:(略)
3)评委会将以算术平均的方式:(略)
每个竞租人的综合得分。
29.4价格评审:评委会根据招租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中对应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形
式评审标准的竞租进行价格评议。
29.5综合得分:每个竞租人的总得分=商务技术得分+价格得分,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竞
租人作为中选单位:(略)
单位:(略)
优先承租权的项目采用抽签方式:(略)
按签到时间从先到后的顺序进行。
30.优先承租权
30.1原承租人报名参与公开招租的不存在优先承租权的,在招租时不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
先承租权。
31.协议租赁(本项目不适用)
31.1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并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方可实施,
16
但租金标准仍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的情形。
32.公开竞租、综合评审及重新招租
32.1经公开招租有二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的,项目采用公开竞租方式:(略)
32.2经公开招租只有1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方式:(略)
评审后,如方案及报价符合招租文件要求,向招租人推荐候选承租人,由招租人审批
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实际报价确定中选承租人。在招租人确定招租结果后,按规
定公示中选承租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2.3经公开招租无报名者,经原决策机构批准,可按不低于底价90%的价格重新公开招租。
33.成交确认
33.1竞租结果经招租人书面确认后,(略)网站进行公示,公示
期为3个工作日。若竞租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竞租人的名义向深圳
(略)质监办提出书面质疑。
34.与交易机构和招租人的接触
34.1除正常的业务往外来,从公开竞租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竞租人不得就与其竞租有
关的事项与交易机构和招租人接触。
34.2竞租人试图对交易机构和招租人的公开竞租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
其竞租被拒绝。
七.授予合同
3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竞租的权利
35.1在特殊情况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的规定,交易机构和招租人保留在发出
成交通知书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竞租,以及宣布竞租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竞
租的权利,对受影响的竞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6.成交通知书
36.1经过竞租或竞租程序,招租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
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租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
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招租人可以按照评审委
员会提出的候选人排序名单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招租。
36.2中选竞租人须提供完整的竞租文件,并加盖封面、骑缝章,一式两份递交至交易机构。
36.3经招租方确认竞租结果后,由交易机构按照相关程序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
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
37.签订合同
37.1中选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本招租文件所附的经营合同及补充协议
17
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招租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的资格。
37.2“招租文件”、中选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及其它竞租过程中产生的文件等,均为签
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中选人不得与招租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7.3因中选人原因拒不签订合同。没收中选人的竞租保证金。招租人可视情况邀请其他合
格的竞租人重新竞租。或进行重新招租。
38.履约保证金
38.1按合同规定执行
39.交易服务费
39.1中选人应按38.2中规定的计费方式:(略)
知书发出后,本次招租行为已经完成,中选人不得因任何原因要求退回交易服务费。
39.2收费标准:原承租人以协议方式:(略)
(略);其他方式:(略)
赁期内总租金的1%(孰低原则)收取。
40特别说明
40.1分段限时异议的规定
(1)本次招租项目各阶段的异议处理按“分段限时异议"原则进行。异议人在知道或
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
的,可以不受理该异议。
(2)对招租公告内容提出异议时限:公告发布首日起5日内。
(3)对招租文件内容提出异议时限:提交竞租文件截止3日前提出;补遗或答疑文件
发出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
(4)对开启竞租文件过程的异议时限:开启竞租文件结束前当场提出。
(5)对中选结果异议时限: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39.2本招租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招租人,若招租文件中有前后不一致的内容表述,竞租人
须在开标前通过澄清的方式:(略)
解释应当遵循:“当招租文件中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以对竞租人的约束较严格,
对竞租人的义务约定较为宽泛,对相关的程序问题规定较为严谨的内容为准”
18-
第四章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竞租人名称:(略)
与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材料一致
形式评审
竞租书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略)
标准
竞租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竞租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符合招租文件要求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资质评分:30%;
权重
方案评分:20%
商务评分:50%。
19
综合打分表
类别
评审内容
评价标准
满分
(1)截止至公告发布之日,在(略)内正在经营的分店达到3家得基
础分10分;
(2)在上述3家连锁门店以外,每增加1家经营面积在(略)m的
连锁门店,加1分:每增加1家经营面积在1000m以上的连锁门店,加2
分,本项最多加10分;
(3)于(略)年度内,有获得大众点评黑珍珠榜单、大众点评必
资质评分
管理规模
(略)(需获得商务部认证),每增加1个奖项额外加5分,
(30分)
本项最多加10分。
30
证明材料:
(30分)
竞租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连锁店清单,需列明连锁店品牌名称:(略)
(清单格式自拟)。
2、提供与连锁店清单相对应的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
3、提供评价标准(3)的证明材料,提供不清晰或不可查询或辨认的不
得分。
按照投标价格高低进行排名,最高价为第一名得满分,其他名次依次递
减5分,以此类推:
第一名得50分
第二名得45分
商务评分
第三名得40分
租金单价
第四名得35分
50
(50分)
证明材料:
1、上述报价及底价均指招租实用面积每平方米月租金单价:
2、需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并以元为整数单位:(略)
3、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此项不得分;
提供针对本项目招租铺位的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效
果图)、运营管理方案,每位评委根据方案的优劣排名评分,最优方案
装修设计方
为第一名,其余名次依次递减5分,以此类推:
第一名得20分
装修运营方案
第二名得15分
案及运营管
第三名得10分
20
评分(20分)
第四名及以后均得5分
理方案
证明材料;
1、提供装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布局图、效果图)、运营管理
方案,材料不清晰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20-
第五章合同格式及条款
(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1
商业用房租赁合同
(略)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略)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租人为单位:(略)
(略)码:
(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该栏)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
方租用甲方商业用房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及用途
(一)甲方同意将坐落于
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见附件一:商业
用房租赁范围平面示意图)出租给乙方,乙方亦同意租用上述出租房屋。该出租
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包括乙方应分摊的附属通道、公共设施部分的面
积。),实用面积为
平方米。该商铺面积为规划面积,最终以项目竣工测
绘报告为准。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按以下第
种面积计算各项费用:1.建筑面
积;2.实用面积。
(二)甲方按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出租,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到现
场查看或了解并同意按出租房屋及附属设施现状承租(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布局、
采光、消防等)。如出租房屋内部已存在装修(如抹灰、油漆、地砖、吊顶、其
他隔墙、水、电等等),由乙方决定继续使用或进行重新装修。如乙方决定继续
22-
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承担责任,甲方不负责维修,不承担
任何责任;如乙方决定重新装修的,可由乙方自行处理,装修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但原配置的空调、电梯、消防等设备设施,如需处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和期限届满后均不承担乙方的装修费用,也不对乙方的
装修费用进行赔偿或补偿。
(三)本项目为整体租赁项目可用作
用途使用,详见合同第六条第七
款的相关约定。本项目为非整体租赁项目,房屋仅可作为
用途使用。
乙方须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获得必要的建设、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政
府部门的书面核准文件及证照,以保证出租房屋的规划功能及其配套使用,并有
义务在开业前向甲方提供有关书面核准文件和证照的复印件。上述核准文件及证
照如有变更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变更后书面核准文件及证照的复印件。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办理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乙方证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如有变更的,乙方应于变更后10个工作日
之内向甲方提供变更后书面核准文件及证照的复印件以作备案。
(四)本合同仅为房屋租赁的约定,因建设、消防、环保、卫生、营业执照
等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业或营业,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乙方对出租房
屋已投入装修的,该装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
补偿。乙方应当在结清房租及其他费用的同时将出租房屋交还甲方,否则甲方根
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处理。
第二条房屋租赁期及及相关期限的约定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可在项目具备进场装修条件的情况下向乙方发出《收
铺通知书》(详见合同附件),确定承租商铺的正式交付日,该正式交付日即为承
租商铺的起租(“起租日”)。甲方应在《收铺通知书》中指定的起租日前至少10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如未发通知书的,以合同约定的交场时间为准。
(一)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即自


日至


日止,包括首尾两天。
(二)暂定房屋交付日:


日。暂定房屋交付日(暂定起租日)仅为甲
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所预计的起租日,暂定起租日的日期的约定不构成(亦不得被乙方视为)
甲方对起租日的实际日期的任何担保或承诺。乙方须继续遵守本合同内所有条款,不得以起
租日的实际日期与暂定起租日不相同为理由而拒绝履行本合同义务、要求终止本合同或向甲
方提出任何索偿。
23
如因场地无法按时交付的,则以甲方发出的《收铺通知书》中的起租日为准,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及免租期相应顺延。如房屋交付顺延时间超过六个月仍
未能交付的,甲乙双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甲方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双方
互不追究违约责任。若乙方在公开招租中产生交易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乙方须提供相应书面证据)。
(三)免租期:


日至


日,共计
个月。在该期
限内,乙方应承担除租金外的房屋用水、用电、管理费、政府部门因乙方使用房
屋而收取的一切费用及乙方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需维修的费用。
(四)暂定租金起计日:


日为开始计算乙方应支付租金的日期。
(五)如乙方需继续租用本房屋的,乙方应至少于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
出书面续租申请,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并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租:1.房屋承租期间
履约记录良好:2.原租赁合同通过公开招租签订;3.接受甲方的续租方案。并应
于租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对续租条件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续租合同,续租合同签
订后,原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自动转为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并按照“多
退少补”的原则进行补缴或退还。乙方未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或乙
方与甲方在租赁期满前1个月仍未就续租条件等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续租合同
的,视为乙方放弃本合同租期届满后对承租房屋的续租权,则租赁期限届满后,
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租赁合同((略)国资委另有规定的除外),甲方收回该出
租房屋,重新进行招租,乙方同意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
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办理退房手续。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果乙方参与公开招租或进
行续租的,不再享有免租期。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双方按照法律法规、深
圳市国资委的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第十一条执行。
第三条租金及其他费用
(一)租金: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略)
1.乙方以固定租金方式:(略)
在本合同租期内,


日至


日,该出租房屋租金为
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
在本合同租期内的


日至


日,该出租房屋租金为
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该出租
房屋每一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按
%上涨,由甲方
直接调整租金。
在本合同租期内的


日至


日,该出租房屋租金为
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每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该出
租房屋每一租赁年度的月租金在上一租赁年度月租金的基础上按
%上涨,由甲
方直接调整租金。
24
2.乙方以每月基本租金或每月(税前)销售额提成方式:(略)
高者为准,其中:
/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按每月基本租金为
元/月:或每月(税前)销售额的/%向甲方交纳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按每月基本租金为
元/月:或每月(税前)销售额的/%向甲方交纳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乙方按每月基本租金为
元/月;或每月(税前)销售额的/%向甲方交纳租金;
采取本方式:(略)
当于次月5日前对账,并共同确认上月租金的最终金额。若按上述提成比例计算
上月的(税前)销售额提成大于月基本租金金额时,高出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次
月20日前支付上月租金差额部分。
(二)合同变更费用
乙方需变更合同相关事项的,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或重新签
订合同的,乙方需支付每次人民币元的合同变更费用。如承租过程中,可
变更的情况有:
1.合同主体变更:
①乙方由自然人变更为企业法人商事主体或个体工商商事主体的,若变更后
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经营者与乙方是同一人,且是该主体的唯一股东,
乙方可向甲方申请变更,但签订变更协议时,应约定该自然人在合同期内须承担
原合同义务及无限连带责任。
②乙方为自然人,因离异、继承等法定事由需要变更承租主体的,乙方出示
证明文件后,可以向甲方申请变更。
2.经营范围变更:
合同期内,乙方如提出变更经营项目申请的,须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
申请,且合同剩余有效期须保证在一年以上,乙方申请变更的经营项目须符合建
设、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对本出租房屋经营项
目设置的要求。经甲方同意变更的,在本合同剩余有效期内进行变更。
(三)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按以下第种方式:(略)
1.综合管理费:在本合同租期内,该出租房屋综合管理费为每平方米每月人
民币元,每月综合管理费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
25
2.在本合同租期内,该出租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按物业管理单位:(略)
行。
(四)设施设备使用费
在本合同租期内,该出租房屋设施设备使用费为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
每月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
(五)其他费用
乙方负责支付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卫生费及从事经营活动应缴纳的税费等
相关费用。政府部门因乙方使用房屋而收取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该项下费用
乙方应缴纳至将房屋返还甲方为止,返还日期以双方完成交房手续之日为准。
乙方无条件同意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略)
(包括但不限于空调使用费、设施设备使用费、基础电费等)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略)
租赁期间,乙方应于每个日历月的首
日(首个计租月应于起租日当天支
付),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略)
(一)通过自在安居APP或微信:(略)
(二)(略)办理托收。
乙方支付租金后,由甲方(非委托代理人)开具租金发票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一)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小写
元)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户名:
;开户行:
(略)
),作为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后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收据。该租赁保证金将作为乙方切实按本合同规定履行自
身义务的保证。
(二)本合同终止时,如乙方已把本合同规定应付的所有租金及其他款项支
付完毕,也没有对出租房屋造成损坏而未修复的情况等其他违约行为,则待进行
出租房屋清点记录并完好交还给甲方后,乙方即可办理退房及租赁保证金无息退
还手续;但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前退租、违约等原因),未至合同
期限届满终止合同的,租赁保证金的处理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执行。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约导致拖欠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相关费用的,同时租赁保证金未发生因违约被没收的,甲方有权使用租赁保证
金进行抵扣,如租赁保证金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足额补缴拖欠费用。
26
(四)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扣减租赁保证金的,乙方应至收到甲方通知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没收保证金,并主张损失。
(五)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商铺竞投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
自动转化为租赁保证金,并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补缴或退还,补缴时间同
本条第(4)款的约定一致。
(六)本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无故拒绝办理交付手续,视为乙方根本违约,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租赁保证金,并主张相关损失(如有)。
第六条房屋交接和使用
(一)甲方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现状交付乙方使用。双方就房屋的交接现状
确认后,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商业用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二)甲方应保证出租时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
规章的规定,双方签署了《房屋交接确认书》的,视为乙方确认本项约定。乙方
应正常使用并爱护出租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
(三)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建设、安全、消防、治安、环保、
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责任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
何安全隐患。
(四)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产生超过环保标准的噪音及其他污染。
(五)乙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
(六)乙方不得擅自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变出租房屋结构,不得擅自改
变出租房屋使用用途。乙方需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须向甲方书面申报并提交
装修设计图,经甲方同意后,再由乙方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
规定,办理装修报建手续,并由乙方报送消防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审批,方可对
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由此产生的报建、送审及其他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在
进场装修期间,乙方及其装修承包商应遵从甲方及出租房屋所属物业服务企业的
指导和管理。乙方(略)域须在甲方确认的装修期内报甲方验收通过后方可开业
经营。
(七)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以发布招租信息及其他任何形式将出租
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或允许他人使用。
本合同属于口不属于整体承租项目(需要勾选)。如租赁项目为整体承
-27
租项目,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约定允许乙方分租的,乙方须履行以下义务:
1.除约定须由乙方自行经营的面积外,其他面积可允许乙方分租,但不得
将整体租赁管理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2.分租的经营项目设置,须符合甲方对本项目的业态组合总体指引;
3.乙方对本项目进行分租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分租户不得转租,并在分
租公告及合同中作出相关明示,确保分租户知晓其权利不超过本合同赋予乙方的
权利,并知晓本合同所约定的租赁期限、违约责任、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等条款
对其权利义务产生的实际影响;
4.乙方须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所有分租户信息汇总后,形成分租信息表交
甲方备案,分租信息表应包含分租户名称:(略)
日期、经营范围等。
5.乙方在本项目的使用过程中,须加强对分租租户实施履约管理,使分租
租户守法经营,并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同时乙方与分租户需签订安全生产
和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分租人的安全及消防责任。如分租租户在经营过程中发
生安全生产或消防责任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八)乙方在出租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应按照下列条款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和
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
2.严格按照《商业用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中承诺的所有内容开展
承租经营行为;
3.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
人:
4.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产生安全隐患,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及时整
改直至消除隐患;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乙方将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九)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出租房屋使
用过程中,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屋内明火做饭(租赁用途为餐饮项目的除外)、燃
烧香烛、(略),不得存在屋内留人住宿、仓储等违反消防法规的“三合一”
或“多合一”情形,不得乱拉乱接水、电、(略),不得超负荷用电、使
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违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害化学用品,不得占用或
阻塞公共通道和公共场所,不得遮挡、占用、封堵消防设施设备及消防通道、安
全疏散出口,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乙方违反本条约定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
28
担。
(十)乙方在对出租房屋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及其雇员或雇请的工人倾倒
物料进入公共水渠、洗手盆、厕所及其他排水、排污设施,导致其受腐蚀、阻塞
或损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乙方需对出租房屋现有配备的水电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增容的,
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搬离出租房
屋时不得拆除前述的水电设施。乙方擅自拆除上述水电等设施的,经甲方要求乙
方恢复原状协商未果的,甲方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与恢复上述设施相当的费用。
(十二)乙方在装修时,对有防水要求或设置有给水、排水设施的,须严格
按防水施工规范实施,并经甲方和所属物业服务企业查看后方可做隐蔽工程。如
防水工程在隐蔽工程完工后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和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略),安装前须事先获得
甲方和出租房屋所属物业服务企业核准。
(十四)乙方需要在出租房屋外墙安装或设置广告招牌的(在条件允许情况
下),须事先获得甲方和有关部门及物业服务企业的审批同意,相关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如乙方擅自在出租房屋外墙设立招牌,甲方要求乙方整改或拆除,乙
方拒不拆除的,甲方可派人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出租房屋原已设置的广告招牌,由乙方决定是否继续使用,决定继续使用
的,其维修和维护及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决定不使用的,由乙方负责拆除。
广告招牌在设立、使用或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
产损失的,乙方作为广告招牌的所有人和使用管理人,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
法律责任。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对乙方的装修,改造、升级、增容后
的水电设施、招牌设置以及员工开支等不作任何补偿。
(十六)收银方式:(略)
种方式:(略)
1.乙方承租甲方商铺期间的收银方式:(略)
行的收银设备及POS系统,并同意甲方向收款银行查询乙方的交易数据。
2.(略)接驳。(略)接口的开
发调试,由甲方发出通知安排进行,乙方有责任予以及时响应并积极配合。在经
营过程中,乙方每日的营业数据必须于当日全部如实传输至甲方的销售信息处理
(略),并接受甲方必要的监督及核查。如乙方未传输或未如实传输其营业数据,
29-
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当于1个月本合同项下最高租金的违
约金及有权向乙方追讨有关租金差额及其它相关损失。
3.(略)(略),且该系
(略)设备互不兼容,乙方应以邮件形式将当日销售数据
发送至甲方指定邮箱:(略)
督与检查。如乙方未按约定发送其营业数据,并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承租
人承担相当于1个月本合同项下最高租金的违约金及有权向乙方追讨有关租金差
额及其它相关损失。
(略)底联给甲方检查,并提供日销售报表给甲方核对
营业额,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乙方收银明细表(包括但不限于收银设备、帐册、
帐表等),乙方应予以配合。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及真
实性。若出现账目纠纷,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核实解决,不得阻拦和拖延。
(十七)空调供应
承租房屋空调的供应为第种方式:(略)
1.甲方须于正常营业时间内为承租房屋提供空调。
2.甲方任何时间内不为承租房屋提供空调,乙方需自行安装空调。
第七条房屋维修和维护
(一)甲方负责或配合相关单位:(略)
配合相关单位:(略)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上述维修问题,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危害和损失的扩大。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在造成损失后48小
时内报甲方查验并确认,之后申报损失的,甲方一概不予认可,而且,甲方只对
经甲方确认的直接的财物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不对乙方的营业损失、水电消耗、
员工工资支付、物业管理费支付等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出现上述维修问题,乙方不按前款规定及时通知甲方,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
30
以避免出现危害和损失,而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或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相应
的赔偿责任。
(二)乙方负责本合同第七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出租房屋及其设施的维
修和维护,并承担维修和维护费用。
(三)乙方未履行出租房屋及其设施的维修和维护责任,造成相邻用户损失
的,乙方须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的,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遇紧急情况,且未能及时联系到乙方的,在未事先通知乙方的情
况下,甲方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扩大损失。
(四)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相关单位:(略)
协助的,乙方须积极配合和协助。如乙方不配合、不协助甲方或相关单位:(略)
工作,甲方采取或配合相关单位:(略)
行抢修,避免扩大损失。因乙方不配合、不协助甲方或相关单位:(略)
致公共设施或相邻房屋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甲方义务外,甲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如在租赁房屋内进行改建、增建或装修,需提前30
天通知乙方
2.除按本合同约定行使甲方的权利外,甲方不得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
房屋进行干扰或妨碍。
(二)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还拥有如下权利:
1.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不时制定、修改各类管理规定,该等管理规定
自书面通知乙方时生效;
2.(略)对项目或其任何部分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3.甲方经事先书面通知后,可变更该项目(略)域整体结构、布局及安排,
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外机、广告位及消防通道等;
4.甲方在项目内外(略)域设置广告位及对项目的屋顶、外墙、车库及附
属物使用,并获取:(略)
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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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除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乙方义务外,乙方还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
的用途。乙方在开业前应取得与经营租赁房屋、品牌、商号及经营商品商标有关
的营业执照、注册证书、授权经营证明等文件并提交复印件给甲方;如乙方经营
餐饮,则还应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乙方不得拒绝或拖延提供。乙方应同
时保证前述所有相关证照、资质、品牌与经营授权在承租期内处于持续有效状态。
乙方若未能在开业前提供合法有效的文件,甲方可终止本合同,由乙方承担导致
合同终止的违约责任。乙方不得使用其他品牌或经营其他项目,否则甲方将要求
乙方限期纠正,逾期不改的,甲方可终止合同;
2.乙方应保持租赁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交付于乙方的现有装修、附属设
施和设备等的可使用状态。乙方因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以及因与乙方有关的第
三方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及装修、附属设施毁损、灭失,造成甲方或/和第三方
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其雇员和装修承包商不得影响或干扰甲方对项目的正常管理;
4.乙方不得将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类危险品、
违禁品、其他违反当地习俗的物品或可能使租赁房屋保险费用被要求增加的物品
带进或存放在租赁房屋内;
5.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进行或允许、默许任何非法的和不道德的活动,
或各类宗教活动或其他甲方认为不适当的活动,或可能对其他用户或租户造成或
引起他人厌恶的活动,或干扰或可能干扰其他用户或租户或他人安静祥和地使用
商业公共场所及租赁房屋之外其他房屋的活动;
6.乙方不得将大件笨重机械、设备、货物或装修材料搬入搬出租赁房屋。
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的地面上或他处放置超过规定负载的物品;
7.乙方不得将电器产品噪音泄漏到租赁房屋之外的任何部位而影响到其他
商户
8.乙方(略)与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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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乙方是其经营场地的消防责任人,(略)
关消防及安全工作的管理,(略)签订消防责任书;
10.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确保销售产
品或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承担质量责任,维护商业整体商业形象;
11.租赁期间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顾客的法律责任、
产品责任等,由乙方自行承担(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如因乙方未及时解决
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二)餐饮特别条款
1.乙方经营行为需满足(相关部门)有关卫生、环保、消防的要求;
2.因清理租赁房屋内某种特殊种类的垃圾、废物而产生的费用需由乙方负
担;
3.乙方在租赁房屋内安装有关厨房、烹饪设备及排水设施需符合有关卫生
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4.乙方需在租赁期内根据甲方的要求维修保养、更新替换、清洁在租赁房
屋内由乙方安装的设备、设施,乙方须聘请有资质的服务单位:(略)
天然气和油烟净化等设备设施检查,按季度清洗烟道和油烟净化设备,与服务单
位签订油烟清理安全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工作台账按季度向甲方报备,
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自行办理经营、设计、装修涉及的规划、环保、卫生、水、电、气、
通讯、消防等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手续,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
方餐厅厨房排水管道和卫生间的排污管由乙方自行铺设,地面设施需恢复原状,
排水、排污施工费用(包括材料费)和日常排污费用由乙方承担;
6.除了与乙方在租赁房屋内进行的餐饮业务有关的食品、饮料等货物或商
品除外,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生产、制造、加工或储存任何其他货物和商品;
7.如因乙方人员(包括雇佣人员)造成第三方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赔
偿责任。
33
(三)在本合同终止或乙方提前终止租赁时,乙方应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
书面退铺申请,并按甲方有关退铺管理规定办理合同相关费用、违约金(如有)
等的结算以及房屋交还等手续。
(四)除本合同约定外,乙方还拥有如下权利:
1.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合法有效的承租权,甲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整体或任
何部分重复出租给任何第三方;
2.在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票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拖欠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拖欠金额乘
以拖欠日乘以
,拖欠日自每个日历月
(略)起计算(首次缴纳自应缴纳之日
起次日起算),至乙方全部交付拖欠款项之日为止。
(二)乙方自合同起租之日起一年内未到期退租或因乙方违约甲方行使解约
权的,甲方有权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乙方自合同起租之日起一年后未到期退租
(但仍属合同期内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取消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免租期,如
乙方拒不补交免租期间的租金,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扣除,如租赁保证金不足
以抵扣的,乙方应足额补缴拖欠租金。(不满一年的短期合同不适用本条款)
甲方按照本条约定取消免租期的,乙方应按照实际使用房屋时间向甲方支付
该期间的租金,租金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金额计缴,租金计缴期限为本合同
起租之日起至甲方收回房屋之日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解除本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如造成甲
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金额:
1.乙方不交租金达两个月的;
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租金、管理费、水电费等)合计超过两个月租金数
额的;
3.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且经甲方发放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
或不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的;
4.属于整体承租项目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且经甲方通知后
拒不整改的;
5.乙方不承担维修和维护责任致使出租房屋或其设施严重损坏,或经甲方
代为维修后,拒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34
6.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房屋或增设
附属设施的,及其未获得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私自拆分、
私自分隔或改变出租房屋结构,且经甲方发放整改通知书后,拒不整改或不按照
甲方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情况严重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7.乙方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体结构、
承重结构或水电、燃气、喷淋、(略)损坏的;
8.乙方擅自转租租赁房屋、转让租赁房屋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
房屋、与他人合租或采用合作、联营等其他形式变相转租、转让、合租该租赁房
屋的:
9.乙方不配合甲方对相邻房屋或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维护的;
10.乙方在出租房屋内、(略)络、电视、电话、报刊等媒体及房屋中
介发布出租房屋招租信息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租房屋的(整体出租项目的除外);
11.甲方交付出租房屋后,除正常装修外,乙方超过三个月不使用出租房屋
的(仅用于登记商业主体注册地址:(略)
12.除甲方同意变更的外,乙方经营所需证照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与签
订本合同的承租人(单位:(略)
同品牌门店数量不少于5家的视为连锁经营企业);
13.乙方在租赁房屋内擅自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经营,或在租赁房屋内经
营的主要产品或提供的主要服务或其类型不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14.乙方在未取得建设、消防、环保、卫生、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的
核准文件和营业证照之前经营的;
1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生超过环保标准的噪音或污染,经书面通知不整改
的;
16.乙方利用出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17.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不及时消
除安全生产隐患或消防隐患,经甲方或有关部门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或不按照
要求整改,情况严重的(情况严重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18.乙方因不当经营行为被有关媒体曝光并对甲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或乙方
经营行为对甲方的商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或乙方采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
于悬挂横幅、张贴字报等)(略)商誉的;
19.乙方因违反本合同及《租户公约》相关约定,年度履约得分低于60分(含
35-
60分)以下的。
(四)租赁期间内,乙方将租赁房屋作为经营场所进行了工商、税务、银行
等注册登记的,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在一个月之内变更或者撤销登记地址:(略)
乙方完成变更或撤销登记地址:(略)
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相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前一天的日租金标准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租赁保证金中直接予以扣除。
(五)甲方违反本租赁合同约定,使乙方无法按约定用途使用出租房屋,乙
方有权解除本租赁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乙方对其损失须
提供相应书面证据)。但出现本合同第一条、第十条等相关情形导致乙方无法按
约定用途使用出租房屋的,不适用本条违约条款。
(六)因违约方原因致守约方维权的,违约方同意承担为解决本争议而产生
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
鉴定费、公证费等费用。
乙方因上述情形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甲方。已占用房屋的,应自通知发
出之日起五日内迁离出租房屋。
第十一条优先承租权约定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三)约定致解除合同的,以及违反租户公约
约定年度或者租赁周期评分80分及以下的,不再享有优先承租权。
(二)租赁期满或解除后,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经营需要,决定招租方式:(略)
招租条件,即甲方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将出租房屋拆分或与其他物业合并出
租、改变物业经营业态、甲方收回自营、改变招租资质要求等,在此情况下,乙
方不再享有同等条件的优先承租权。
(三)依据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乙方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同等
条件和方式:(略)
式,则乙方须符合招租条件且以竞租人身份参与竞租,现场对最高报价的相同价
格进行应价行使优先承租权;如甲方采用综合评审的方式:(略)
符合招租要求的情况下,经评选后与最高综合得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承
租权。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解除)
(一)因乙方违约,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接到甲方解除合同书面通知后
十日内,办理完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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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未重新签合同的,乙
方应在合同期限届满日之前,办理完退房手续。
(三)合同期内,乙方如需提前退租,须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若合同乙方为整租方,提前申请退租时间须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免租期限。经甲方
同意,乙方需缴清至合同终止日的租金,并结清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
燃气等费用),乙方须及时办理退房手续。自甲乙双方办理完毕退房手续之日起,
租赁合同终止。
(四)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办理退房手续的,甲方
可以采取加装门锁、停止水电气供应等必要措施收回出租房屋,并可将出租房屋
内所有物品(包括装修、空调等其他设施设备或物品)予以提存。提存满10日
内乙方未领取的,视为抛弃物,由甲方处置。甲方采取本条约定的必要措施收回
出租房屋的,可聘请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甲方根据本条约定采取相关措施涉及
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迟延交还出租房屋的,甲方有权就逾
期返还出租房屋期间,按照合同终止(或解除)前的月租金数额的双倍向乙方收
取房屋占用费。如果房屋占用费仍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的,对不足部分甲方
仍有追讨的权利。同时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三)项内容承担相关费用。
(六)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返还租赁房屋前,应将房屋内的全部
动产搬离。乙方对租赁房屋之装修及使用过程中形成的添附物不拆除的,甲方无
须给予乙方补偿;需拆除的,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将租赁房屋恢复原状并
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包括拆除对租赁房屋所做的改建、扩建,属正常损耗的除外)。
本合同约定的退房手续包括结清出租房屋租金及其他应由乙方缴纳的费用、
腾空并搬离出租房屋等。
第十三条免责条款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即
自动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台风、地震、水灾等);
(二)政府决定征用、收回、拆除、改建、扩建、改造、装修租赁房屋的;
(三)城市建设施工(略)基础设施改造施工的;
(四)其他不可抗力的情况。
第十四条管理部门
-37
(略)签订的《委托书》,
甲方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本合同内容的具体执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合同、组
织房屋交接并签署《房屋交接确认书》及《商业用房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
出具并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等;并授权委托代理人负责出租房屋日常租赁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收取和催收租金及各项费用、发出整改通知书,负责出租房
屋甲方责任范围内的日常维修、装修审批、退房手续办理、收铺工作的处理、代
收及退还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与乙方各种纠纷事宜的处理等事务工作。其中租金
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收取至合同约定账户后再由委托代理人支付给甲方,租赁保证
金由委托代理人收取并开具保证金收据,租赁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后,由委托代
理人退还。
第十五条通知及送达
(一)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发给乙方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可
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略)
1.派人送至出租房屋;
2.(略)信形式寄至出租房屋或乙方提供的其他地址:(略)
3.张贴于出租房屋门上;
4.张贴于出租房屋所(略)的公告橱窗内。
5.发送至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注册的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指定的移动
设备账户((略)、APP、小程序)。
6.通过微信:(略)
7.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略)
乙方发给甲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每一份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可在甲方
(略)
(二)通知、函件及其他法律文书有效送达的日期以以下方式:(略)
1.派人送交的,签收当天视为有效送达;
2.通过特快专递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三天视为有效送达;
3.(略)信寄出的,在投寄日(以邮戳为准)后的第七天视为有效送达;
4.通过张贴于出租房屋门上和出租房屋所(略)的公告橱窗内的,张贴后的
第三天视为有效送达。
5.发送至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注册的甲方或甲方委托代理人指定的移动
设备账户((略)、APP、小程序),当天视为有效送达。乙方移动设备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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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委托人信息需书面向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申请。
6.通过微信:(略)
7.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略)
第十六条“年、月”的定义与解释
(一)“年”:本合同中的“年”如未明确指明为某一年,则指自起租日之
月、日计,向后推算,满12个月为一年。
(二)“月”:本合同中的“月”,如未明确指明为某一年的某一月,则指
自起租日起计,向后推算,满30日为一月,若按此方法计,满30日后为当月的
31日,则该31日也计入该月,少于30日的月份也按一个月计算。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由双方或委托代理人盖章、签署后生效。
(二)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按照申请仲裁时仲裁机构现行有效的
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或另行签订补充
协议:附页之补充条款或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
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有对本合同修改的部分,则以附页的补充条
款或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四)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商议的其他补充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租户公
约》执行。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39
40/54
第六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及竞租文件格式
41/54
第一部分资格审查阶段提供材料(资格审查时提交)
公开竞租
资格审查文件
项目名称:(略)
公开招租
(略):JC(略)
竞租人:
二O二三年月日
42/54
目录
43/54
附件一报名申请书
致招租人:(略)
(略)梅林安荟邻T1002商铺公开招租项目的竞租
((略):JC(略)),并提交公开竞租资格审查文件(装订成册,正本1份)。呈报以上资
料进行报名,请贵方予以资格审查。
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
1)报名申请书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委托书
4)资格证明材料
5)竞租承诺函
6)竞租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下述资料
我方确保提交的上述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并作出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完全接受贵方关于招租公告、招租人需求、租赁合同条款的所有内容;
2、我方承诺完全接受竞租人须知的所有内容,并按公开竞租报名申请文件中的要求提交报名材

3、我们承诺绝不围标、串标、串通报价
4、我方承诺提供的资料文件和补充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
5、我方已了解本次招租项目的底价为120元/平方米/月,并承诺以不低于底价的参与竞租
6、我方承诺按照招租文件规定的时间,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7、本招租有效期为自竞租开始之日起120个日历日,我方承诺在有效期内不会撤销本次竞租;
8、我方保证在收到贵方成交通知书_30天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9、按贵方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10、我方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此次竞租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
11、我方承诺,在签署及执行正式合同之前,本《报名申请书》连同你们发出的《招租人需求》
及《成交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作为我们双方之间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2、我方承诺,如能在本项目中选,按照招租文件中的要求按时缴纳交易服务费。
13、我方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竞租人须知中相关处罚。
承诺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44/54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略)
地址:(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的法定代表人。
竞租人(盖章):

期: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5/54
附件五物业用途说明及相关承诺
致:(略)
(略)梅林安荟邻T1002商铺公开招
租((略):JC(略))项目,我司租赁本物业的用途如下:
我方中选后不擅自变更承租用途,贵司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发现我方变更承租用途
的,贵司可直接取消我方中选资格及相应的承租资格;贵司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发
现我方变更承租用途的,贵司有权解除签订的租赁合同。
我方承诺所提供的连锁店清单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如招租人查实与我方实
际经营情况不符,有权取消我方的竞价资格或中选资格。
如违法上述承诺的,贵司有权取消我司的中选资格,并有权没收我司所交竞租保
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竞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期:
48/54
附件六竞租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49/54
第二部分竞租文件(格式)(以下格式在公开竞租阶段由竞租人
现场递交,请竞租人仔细阅读并知悉,资格审查阶段不需要提供)
公开竞租文件
项目名称:(略)
商铺公开招租
(略):JC(略)
竞租人:
二O二三年月日
50/54
目录
51/54
附件一竞租书
竞租书
致:(略)
(略)梅林安荟邻T1002商铺公开招租项
目的竞租((略):JC(略)),并提交公开竞租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竞租人(竞租人名称:(略)
一、竞租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四份):
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
1)竞租书;
2)综合评审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
3)缴纳中选交易服务费承诺函;
二、招租文件有要求或竞租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下述资料:符合“招租文件”的其他证明资
料,如说明书、彩页、照片等。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完全接受贵方关于招租公告、招租人需求、经营合同条款的所有内容。
2、我方承诺完全接受竞租人须知的所有内容,并按公开竞租报名申请文件中的要
求提交报名材料。
3、
我们承诺绝不围标、串标、串通报价。
4、我方承诺提供的资料文件和补充文件均是真实有效的。
5、我方承诺竞租的资产用途与我方资格审查所报用途一致,实用面积租金报价为
元/平方米/月(不含综合管理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
6、竞租人将按招租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7、竞租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租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8、本竞租有效期为截标日起120个日历日。
9、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竞租人在竞租有效期内撤回竞租,其竞租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10、竞租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租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11、与本竞租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略)
竞租人代表签字
电话
竞租人名称:(略)
传真
公章
电子邮件
日期
52/54
附件二综合评审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目录与证明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项务必
提供。
商务技术要求明细
(略)
填写相关资料并提交相关证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明文件
1.
管理规模
详见招租文件综合打分表
证明文件见页至页。
装修设计方案及
2.
详见招租文件综合打分表
证明文件见页至页
运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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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交纳交易服务费承诺函
竞租人名称:(略)
(略):JC(略)
致:(交易机构)
我司参加贵司
公开招租项目竞租,在此郑重承诺:
如我司中选,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贵司支付交易服务费(根据招租文件规
定执行)。
如我司违背承诺,贵司可在竞租保证金中双倍扣抵。
竞租人代表签字:
单位:(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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