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略)),经
(略)人民政府批准,由
(略)(略)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略)
土地位置
地块
现状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规划控制指标
使用
年限
(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竞买报价必须高于最新挂牌价格)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24A-001
(略)以南、
(略)以东
现状
条件
1786
商服
用地
1.8-2.5
≤55%
≤10%
40
810
245
每次递增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部分可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部分不可以。
2024A-002
(略)以南、
(略)以西
现状
条件
4033
商服
用地
1.35-1.75
≤55%
≥5%
40
1000
300
每次递增50万元或50万元的整数倍
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
二、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
(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三、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略)
(略)(略)上出让的方式:
(略)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次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18日。公告发布后,
(略)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规定申领。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19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2月26日下午4:00止持CA
(略)提交竞买申请,
(略)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3、自由报价:
(略)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
(略)
本次公告地块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A-001地块:2024年2月28日上午9:30
2024A-002地块:2024年2月28日上午10:00
4、限时竞价: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挂牌截止时间和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均为:
2024A-001地块:2024年2月28日上午10:30
2024A-002地块:2024年2月28日上午11:00
5、成交确认:审查通过后,竞得人应在竞得后7个工作日内与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
(略)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6、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金。
(三)特别说明
本次出让地块所涉地下空间使用权设立及其各项规划管控要求的出具,均依据已经依法批准的详细规划中相应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
(略))、《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规定进一步加强监管监督工作的意见》(苏自然资党组发〔2019〕94)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有关规定。
(四)应急处置
(略)上挂牌出让过程中,
(略)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
(略)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涉及
(略)(略)的,
(略)(略)上挂牌出让前24
(略)上竞买公告。
(略)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
(略)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五)法律责任
(略)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
(略)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略)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
(略)上出让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咨询及联系方式:
(略)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
(略)
(略)
(略)(略)址:http://
(略)
江苏
(略)场网:
(略)
特此公告
(略)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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