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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至郸城高速公路亳州段和涡阳至利辛高速公路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发布日期:2024-01-25
所属地区:安徽 - 亳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1/25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略):ZB【2024】0110-01号
二、项目名称:(略)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成交金额:4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略)工程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项目方案制定、特许经营咨询、市场测试,投资人招标、投资合作协议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签定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服务时间:自签订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完成。
服务标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褚瑞山、倪月岭、戚从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略)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否
(三)成交单位:(略)
(四)无效投标单位:(略)
(五)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略)
(六)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现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的材料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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