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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度法律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函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发布日期:2024-02-18
所属地区:北京 - 北京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邀请招标
更新时间:2024/02/1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为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略)拟开展2024年度法律服务项目采购工作,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项目预算:项目预算为10万元人民币,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报名无效(法律服务费将根据服务单价和服务时长据实结算,超出预算金额的法律服务,供应商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4.项目服务范围:
(1)法律咨询服务: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提供相应法律咨询。
(2)招投标及采购法律服务:就采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意见或法律建议、拟定审核招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等。
(3)信访处理、接诉即办法律服务:(略)接待和处理的信访、接诉即办等案件,提出解决意见等。
(4)代理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略)的仲裁案件(包括但不限于劳动仲裁、民事仲裁等)、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略)或应对方案,(略)委托代理应诉。
(5)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合同审核:制作、审核、(略)的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和合同协议,提出合法合规的建议或意见。
(6)法律培训:为工作人员提供专项法律培训。
(7)政务公开法律服务:依据法律法规,(略)主动公开的事项提出法律意见,或针对政务公开之申请诉求而提出处理意见等。
(8)其它法律服务:(略)有关会议、讨论或决策等,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参与非诉讼谈判、协商、调解;(略)委托,签署、送达或接受法律文件,出具律师函、发布律师声明及其他法律事务等。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略)
3.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供应商服务信誉良好,未在相关服务中发生重大差错或者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材料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采购的除外);
4.符合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涉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须提供一年内的相关材料);
5.提供相关服务中未发生重大差错或者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的承诺书、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6.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介绍;
7.律师服务团队近三年同类项目经验、履约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曾与哪些单位:(略)
8.满足我单位:(略)
9.法律服务报价单;
10.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略)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
响应文件及《采购报名表》(附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提交地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采购报名表
(略)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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