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资格预审公告
(
(略):SHMD-
(略)-004)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
一、招标条件
本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已由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租赁车辆包含吊车(8T、16T、25T、35T、50T、70-80T、100-120T、200T、300T);挖掘机(小型75-90、中型130-160、大型220以上)。本次租赁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实际租用车辆使用台班费用进行结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永城炭素厂吊车、挖掘机工程车辆租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
(略)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提供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3年6月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4、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独立经营的个体,具有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独立签订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份之后)不低于1份类似业绩合同。
6、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略)近年度的财务报表等其中一项均可。
7、投标人
(略)(
(略),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略).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
投标单位:
(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及违法分包、转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8点3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略)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4年2月23日8点30分。
资格预审地点:
(略)
评审办法: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审核,招标人:
(略)
七、其他
1、报名方式:
(略)
招标方电话:
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咨询)电话:
(略)
操作手册详见“
(略)-下
(略)”。
2、资格预审合格后,招标人:
(略)
3、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略)”、“
(略)”发布。
八、监督部门
(略)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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