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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2024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发布日期:2024-02-26
所属地区:宁夏 - 中卫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项目概况
(略)公安局2024年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邮箱:(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NXZR(ZC)-(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2、项目名称:(略)
3、(略):NXZR(ZC)-(略)
4、采购方式:(略)
5、预算金额(元):3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150000.00元;二标段:150000.00元;
6、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元,其中:一标段:150000.00元;二标段:150000.00元;
7、采购需求:2024年度零星广告制作服务,采购内容包含打印图纸、宣传单、展板、不锈钢展架、奖牌等广告制作类,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略)
1.2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略)(略).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略).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4.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2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5.3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5.4支持政府采购脱(略)农副产品预留政策;
5.5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1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上同时发布。
2、本项目采购方式:(略)
3、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投2个标段,但最终只能中标一个标段,若在其他标段中标,则按照标段评标先后顺序失去中标候选资格,依次顺延其他中标候选供应商。
注:(略)站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石静
联系方式:(略)
2024年2月26日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执行政府采购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优惠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
4、支持政府采购脱(略)农副产品预留政策;
5、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02月26日至2024年03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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