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债权的营销公告
一、债权基本情况
(略)债权进行处置,截至
(略),债权总额555,531,985.2元,其中债权本金145,000,000元,利息13,741,166.67元,其他权益396,790,818.53元。(以上利息计算以最终合同、法律文书约定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为准)。担保方式:
(略)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宏葳,成立日期2007年8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略)121235G,注册地位
(略),2014年已过期)。截止上报日,债务企业已经基本停止经营,仅余数人在职。
(略),内部决策机制为董事长负责制,即公司股东暨董事长贺宏葳一人决策。
三、抵质押物基本情况
1、抵押担保:项目以中赢集团开发的榆林中赢文化商业广场27套、面积合计16723.96平米的商业房产、望湖星
(略)。上述抵质押物均被查封冻结。
四、保证人基本情况
贺宏葳、彭红梅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五、资产亮点
亮点1.抵押物地理位置优越:中赢文化广场是榆林古城北端地标性仿古建筑,周边配套齐全,交通便利,距离榆林火车站5.3公里,榆阳机场16.7公里。
(略),地理位置较为优越;望湖星城在建工程抵押物周边生活业态成熟,地上三层抵押物均处于租赁状态且运营稳定。亮点2.法律关系清晰:项目处于执行程序,中赢文化广场16723.96平方米商业房产已经具备司法抵债条件。
六、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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