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CG-
(略))
项目所
(略):河南省,
(略)一、招标条件本
(略)(略)食堂经营权招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5.0000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略)(略)厨房,约720平方米的使用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略)(略)食堂经营权招商采购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略)(略)食堂经营权招商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3.2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
(略).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略)(略).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略)”(
(略).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略):CG-
(略)、项目名称:
(略)
5.2招标内容:
(略)(略)食堂经营权招商。
5.3承包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5.4招标范围:
(略)(略)厨房,约720平方米的使用权(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需求);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提供2020、2021、2022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从成立月份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开户银行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3.2投标人须具备餐饮服务许可证;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
(略).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略)(略).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略)”(
(略).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4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2.地点:
(略)
五、开启1.时间:2024年3月19日上午9时00分;2.地点:
(略)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本次公告同时在《
(略)》、《
(略)(河南省·
(略))上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若潜在供应商为新用户的,须登陆“
(略)网站(
(略).cn)”,点击右上角“注册”按钮进行企业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咨询电话:
(略));2.电子交易过程中如遇相关操作规则调整,供应商应以“
(略)网站(
(略).cn)”即时发布的相关规则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略)
联系电话:
(略)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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