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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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略)委托,
(略)对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项目(
(略):MSDLZB
(略))以竞争性磋商方式:
(略)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2、采购方式:
(略)
3、预算金额:25.7万元
4、采购范围:
(1)《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589.42亩勘测定界方案编制》;
(2)《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589.42亩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3)《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1082.52亩勘测定界方案编制》;
(4)《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临时用地1082.52亩土地复垦方案编制》;
5、计划完成日期:2024年5月31日前完成本项目方案编制。具体完成时间根据现场实际要求调整,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
(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
(略)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
(略)
3.拟派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
(略)
4.响应单位:
(略)
5.单位:
(略)
6.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8.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
(略)
9.本次磋商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
(略)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
(略)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1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30时(以上为北京时间),持其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地址:
(略)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获取:
(略)
五、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在《
(略)》(
(略))和《
(略)》(
(略).cn/)上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略)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09时30分。
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
(略)
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略)
七、采购人:
(略)
采购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信箱:
(略)@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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