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采购人:
(略)
(略)”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获取:
(略)
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七、其他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
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略)
(含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建筑工
(略)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2022年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或证明材料)。
3.5、财务要求: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
表)、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2022年及以后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告或相
关情况说明。
3.6、信誉要求:(1)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2)供应商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以采购人:
(略)
(略)”查询结果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招标人:
(略)
叶科
(签名)
招标人:
(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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