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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第1、2、3、4、5包)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发布日期:2024-03-07
所属地区:辽宁 - 大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标前公示
更新时间:2024/03/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副食品配送服务集中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
(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副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采购
哈尔(略)
肉类及制品、豆类及制品、蛋类及制品,蔬菜、水产、水果、干调等
见附件1
192.00
2024年4月
服务期限1年,统招分签
济南、青(略)
1440.00
2024年4月
大连、锦(略)
383.00
2024年4月
呼和浩(略)
350.00
2024年4月
(略)
400.00
2024年4月
合计
2765.00万元
预计交付时间:2024年8月1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2)投标人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
(3)投标人具有食品流通(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具备本项目生产或者销售范围。
(4)投标人具备运输配送能力,具有配送车辆不少于2辆(提供车辆行驶证)。
(5)投标人应为非外资或者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
(6)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略)(略)失信企业目录。
(7)投标人不得列入招标人:(略)
(8)单位:(略)
三、公示时间
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31日。
四、意见反馈相关要求及说明
投标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我部提出,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资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略)
(略)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反馈。邮箱:(略)
(略)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要求: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略)
2.邮件内容:(略)名称:(略)
3.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略)
五、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略)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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