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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招租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发布日期:2024-03-21
所属地区:云南 - 曲靖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租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招租公告
((略):YNGH-QJ[2024]-028-1)
项目所(略):云南省,(略)(略)
一、招标条件
(略)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略)
(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略)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公告,招租人
(略)(略)(略)
(略)的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略)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商铺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承租人参加本次公开租赁竞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略)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
租,并具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承租人自
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
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承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详见本公告3.1出租用途第(2)条
规定。
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参
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腾
空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
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
次性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
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获取:(略)
获取:(略)
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
供)一套;(2)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竞价必须本人前来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原
件及复印件一套;(3)竞价人为原租户报名的需经招租人核实是否已结清前3年度房租、
水、电、物业服务费,未结清的需在公告期间向招租人结清后方可报名。于北京时间2024
年3月21日起至2024年3月27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
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略)(略)(略)云玉
(略)11幢41单元第1-2层),或通过邮箱:(略)
(略)@qq.com报名获取:(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08时30分
递交方式:(略)
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略)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
(略)商铺租赁项目(M包)一标段公告,招租人为:曲
(略)(略)(略)国有资
(略)的委托,本着共同发展的原则,(略)商铺
面向社会公平、公正、公开邀请有兴趣的承租人参加本次公开租赁竞价。
1.项目概况与范围
1.1.本次公开竞价招租的商铺位置、面积等具体如下:
(略)资产地址:(略)
备注
1官坡寺街195号商铺(略)
2官坡寺街193号商铺(略)
3官坡寺街191号商铺(略)
4官坡寺街189号商铺(略)
5(略)125号商铺(略)
6(略)123号商铺(略)
7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6)商铺(略)
8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4)商铺(略)
9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3)商铺(略)
10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2)
商铺(略)
11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1)商铺(略)
12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0)商铺(略)
13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7)商铺(略)
14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8、9)商铺(略)
15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6)商铺(略)
16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5)商铺(略)
17职工宿舍底层方家园巷1号(29-15)商铺(略)
18麒麟巷11号商铺(略)
19麒麟巷13号商铺(略)
20麒麟巷19号商铺(略)
21(略)9号(酸奶紫米露)商铺(略)
22梅苑巷1-5、1-6(一楼、二楼)商铺(略)
23梅苑巷1-5、1-6(3号)商铺(略)
24(略)92-2商铺(略)
25(略)148号2-5楼共14间房屋(略)
26(略)(略)旁(美容院)商铺(略)
27(略)3号商铺(略)
注:(1)具体范围以现有房屋现状及用地红线为准。在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政策
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使用权。其他要求及规定详见报名后的竞价文件;(2)每个标段铺
面符合竞价条件的竞价人不得少于1名(含)。
1.2.承租期限:三年(如遇上级部门或招租人政策调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双方协商后
续事宜);在租赁经营期间如出现违规行为的可视情况终止合同。
1.3.第一、二年租赁价格一致,第三年租赁价格在第二年租赁价格基础上递增5%。
注:若承租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由承租人与出租方自行协商约定。
2.承租竞价人资格要求
2.1.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接受自然人或个体工商户竞租,并具
备完成本项目能力及资金筹措能力。
2.2.承租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由承租人
自行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
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3.承租人承诺成交后不从事招租人不允许从事的行业,详见本公告3.1出租用途第(2)
条规定。
2.4.(1)原租户未交清房租、水、电、物业服务费或经营范围有违招租人规定的不得报名
参与竞租,若原租户委托他人报名的,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
(2)若原租户未参与竞租或者竞租失败的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无条件完成搬迁、腾
空房屋工作,将房屋完好无损地退还招租人,该租赁地新租户应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
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招标公示期结束1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
次性交清的成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3)若成交人成交租赁地为空置或者是成交人为原租户的,需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
年租金一次性交清,并签订租赁合同,未在公示期结束5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一次性交清的成
交人视为放弃该租赁地的承租权,且不予退还竞租保证金。
2.5.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3.出租用途及招租要求
3.1.出租用途
(1)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第三方,不得利用出租房屋进行损害公
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活动,不得破坏外部整体面貌和内部结构;
(2)该房屋所从事的经营生产活动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环境、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
(3)如需进行室内装备或改造、增设其它固定设施、设备,需向房屋租赁方进行书面报批,
经租赁方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4)乙方为了生产、经营或其他需要进行添建、加装、拆卸、改修、重装等改变资产原样
的各种活动,须以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签订协议后,方可进行,合同终止(无论何种原因
导致的终止)后,房内固定设备、装修设施(对设备进行加装、改装、重装等行为产生的增
值部分)均属甲方所有,甲方不予补偿。(此条款为强制规定,如不遵守后果自负)
3.2.招租要求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章交税,使用用途符合(略)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
检查和监督。
4.竞租报名的时间及地点:(略)
4.1.招租文件获取:(略)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一套(2)
竞价人为个体户或个人报名时,竞价必须本人前来报名并请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
(3)竞价人为原租户报名的需经招租人核实是否已结清前3年度房租、水、电、物业服务
费,未结清的需在公告期间向招租人结清后方可报名。于北京时间2024年3月21日起至2024
年3月27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
至17时00分,(略)(略)交叉口亿
(略)11幢41单元第1-2层),或通过邮箱:(略)
文件。
4.2.招租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招租文件邮寄服务。
5.承租竞价时间、地点:(略)
5.1.承租竞价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8时30分。
5.2.承租竞价地点:(略)
承租竞价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
6.承租人确定:以现场价高者得的方式:(略)
7.发布承租竞价公告及成交公告的媒介
(略)(略))发
(略)3号、(略)43-2号、珍珠街410号、(略)218号、(略)48号、
中和苑D幢第1-2层1号粘贴。
8.联系方式:(略)
招租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招租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地址:(略)
(略)大楼22楼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代理:(略)
(略)11幢41单元第
1-2层
联系人:(略)
李俊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qq.com

招标人:(略)
(签名)
招标人:(略)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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