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略):JMSW-2024-STSCPS)
项目所
(略):湖北省,
(略)一、招标条件本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招标人:
(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国家税务总局
(略)税务局机关及派出机构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
(略)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略)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实施能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略).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略).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6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
(略)
4、预算金额:0万元5、最高限价:0万元6、采购需求: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3)中标家数:1家4)其中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不含乳制品)就餐人数约200人,象山
(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不含乳制品)就餐人数约180人,第一税务分局食材配送服务就餐人数约66人,第二税务分局食材配送服务就餐人数约36人,第三税务分局食材配送服务就餐人数约45人。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考核合格,经政府采购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后可续签一年。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2、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5%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
(略)
招标人:
(略)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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