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广陵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技术用房装饰配套工程合同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3-29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9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及技术用房装饰配套工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人民法院的委托,(略)及技术用房装饰配套工程(JSZC-321002-ZYCG-C(略))实施政府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略)
项目概况:
(略)及技术用房装饰配套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可在“(略)(略)(略)”、“(略)(略)”、“(略)”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1002-ZYCG-C(略)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321.09531万元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21.09531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中第(三)条:建筑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接受/不接受)。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3、(略)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略)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三、获取:(略)
1.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采购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略)
3.(略)(苏采云)的网络地址:(略)
(1)(略)(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略).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略)络地址:(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略)
(7)(略)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略)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采购采用“(略)(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略)
7.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7.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略)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7.4.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略)
7.5.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7.6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7.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略)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8.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略)(略)(略)”、“(略)(略)”、”(略)”发布的信息。
7.9.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九、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略)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略)(略)(https://(略))”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略)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略)
2、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略)“政采贷”专栏。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附件:(略)及技术用房装饰配套工程采购文件.doc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