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根据
(略)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
(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10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
(略)、住院部、
(略)、
(略)用房、地下停车库、医疗专项等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
2.3招标范围:
(略)建设项目,
(略)、住院部、
(略)、
(略)用房、地下停车库、医疗专项等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建设周期为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保修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150000万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略)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略)建设项目,
(略)、住院部、
(略)、
(略)用房、地下停车库、医疗专项等及相关配套工程,包含该项目立项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以及缺陷责任服务期和保修期各阶段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采用远程评标。
1、投标报价:47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
(略)
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6分;
3、资源配置与业绩:23分;
4、监理大纲:24分。
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略)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略)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单位:
(略)
(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
(略)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略)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
5.4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略)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7人;
(略)拟派监理员的要求:8人。
5.5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监理。
注:1.上述业绩须包含公共建筑主体工程建设监理。2.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
(略)
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
(略)、
(略)等),商业建筑(如商场、超市、金融建筑等),酒店建筑(如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如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建筑(机场、车站)。
5.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略)为招标人:
(略)
(略)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
(略)
(略)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
(略)
(略)与招标人:
(略)
(略)单位:
(略)
(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略)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略)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
(略)
5.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略)
6.2
(略)上获取:
(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3日09:30。
7.2开标地点:
(略)
7.
(略)(
(略).gov.cn/),
(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8.异议和投诉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
(略)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
(略)
8.3
(略)上办理,投标人登录“
(略)(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9.
(略)、
(略)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略)
(略)城市建设投资(集团)
(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地址:
(略)
(略)
联系人:
(略)
李菊
联系人:
(略)
张云
电话:
(略)2
电话:
(略)5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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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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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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