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
(略)智能制造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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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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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智能制造变更项目总投资5070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33298.56m2。场址位于广
(略)南面,
(略)地理坐标约为东经108°44′58.3″,北纬22°49′57.3″。本项目年产压力容器4.68万吨,制糖设备50套,钢结构5万吨。本工程于2017年11月开工,2023年5月投入试运营。
二、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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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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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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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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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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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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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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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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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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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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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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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验收结论
(略)智能制造变更项目建设执行了国家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废气和厂界噪声监测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综上所述,该项目环保措施基本符合国家环保总局提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3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
(略)
(略)
2024年4月3日
(略)智能制造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略)智能制造变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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