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第二轮
(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举报交办件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被督察对象查处情况一览表(第六批6-3)举报件反映:
(略):D2GL
(略)3)。
二、责任单位:
(略)
(略)(略)人民政府。
三、整改方案
1.加强
(略)内居民的禁止露天焚烧宣传工作。
2.加强露天焚烧的巡查力度,加大巡查范围和巡查次数。力争实现“零火点”,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提升空气质量。
四、整改落实情况
1.巡查人员立即扑灭火点,向老人宣传禁止露天焚烧和环境保护的知识,老人接受教育并承诺不再进行露天焚烧。2.巡查附近情况,并向附近居民宣传禁止露天焚烧相关法律法规。
(略)露天焚烧巡查工作小组(秀峰生态环境局、
(略)城管局、
(略)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在后续持续巡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露天焚烧情况出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略)
公示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2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地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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