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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科研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学生工作通知】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发布日期:2024-04-07
所属地区:重庆 - 重庆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履约验收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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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略)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科研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根据《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略)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科研立项课题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的课题
原则上,所有学生科研立项课题须严格按照立项任务合同书如期完成相应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周期为1年、1.5年、2年课题均须参加中期检查,然后再进行结题验收。参与本次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课题为(见附件1):
(一)2022年获批立项的科研立项课题:全部课题需参加此次结题验收;
(二)2023年获批立项的科研立项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的,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研究周期为1.5年、2年的,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可自行选择参与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的课题,,若确有正当理由无法参加本次中期检查或结题验收,可申请延期半年。凡需申请延期的,须填写延期申请表并提交校大学生科协。
二、答辩安排与材料报送
(一)科研立项一般课题由各二级团组织聘请专家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并形成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有关工作材料和意见(见附件2),由各学院大学生科协报送校大学生科协。
(二)科研立项重大、重点课题由校团委会同科学技术研究院聘请专家进行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的评审,具体答辩安排由校大学生科协另行通知相关课题负责人。
(三)参与本次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工作的所有课题有关材料(电子档和纸质档)(略)B201办公室。须参加本次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但逾期未交材料的,各学院大学生科协须在报送的材料中注明,这类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校团委科研院
校大学生科协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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