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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示范城市建设服务推进及专项规划修编合同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江苏 - 扬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合同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开招标公告众达(江苏)(略)(略)建设局的委托,就其海绵示(略)建设服务推进及专项规划修编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概况
海绵示(略)建设服务推进及专项规划修编的潜在投标人可在“(略)(略)”、“(略)”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3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JSZC-321003-ZDGL-C(略)
2、项目名称:(略)
3、预算金额:2900万元
4、最高限价:290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相关部门考核评价验收之日止(暂定三年)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响应函(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2)资格声明(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略)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6)投标人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上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上传并盖电子章)
注:
(1)(略)(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略)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给予20%的扣除价格,对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将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3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略)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略).cn)、“(略)"((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单位:(略)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略)
1、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招标商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略)
3、(略)(苏采云)的网络地址:(略)
(1)(略)(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略).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略)络地址:(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略)
(7)(略)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月30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30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关注“(略)(略)”、“(略)”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请供应商在开标时(略)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略)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标评标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九、其他
1、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略)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略)(略)(https://(略))”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略)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略)
2、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3、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十、其他说明
1、本次采购采用“(略)(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略)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略)
众达(江苏)(略)
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开招标-海绵示(略)建设服务推进及专项规划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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