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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部分县乡邮路运输外包服务采购项目(ZXHTZB2405GLF002C)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发布日期:2024-04-08
所属地区:广西 - 桂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公开招标
更新时间:2024/04/08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备品备件供应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略):FLY-F-1-24-025/WED(略)
项目所(略):山东省,(略)一、(略)备品备件供应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9.66万元,(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备品备件供应商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略)备品备件供应商服务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略)备品备件供应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年度审计尚未完成,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4.自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以满足要求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7.投标人自2021年03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略)
10.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略)(略);单位:(略)
10.3招标人:(略)
11.(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入围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采购活动廉洁要求12.1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2.2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一)行贿供应商;(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2.3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2.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略)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2.5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略)
应商。
12.6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二)降低采购份额;(三)缩短服务期限;(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2.7“(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略)
一、招标人:(略)
二、项目名称:(略)
四、代理机构:(略)
五、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9.66万元(含税)。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
理。
2.标段和统招分签:(1)本项目不分标段投标;(2)本项目不进行合同分签。
3.招标内容:备品备件供应商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实施地点:(略)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
6.质保期:自产品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由竟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1.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出具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上年度审计尚未完成,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并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或成立一年但未完成年度审计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4.自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成立时间不足以满足要求的,应附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以“(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惩戒;“(略)”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和“天眼查”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7.投标人自2021年04月01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略)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人不得对所投标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略)
10.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略)(略);单位:(略)
10.3招标人:(略)
11.(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入围中标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12.采购活动廉洁要求12.1对2017年10月15日以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认定的有行贿行为的在供供应商,向行业内干部职工行贿的供应商的行贿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
12.2行贿供应商“黑名单”内容包括:(一)行贿供应商;(二)与行贿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企业;(三)行贿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12.3列入“黑名单”的行贿供应商禁入时限标准:(一)行贿数额不满1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1年;(二)行贿数额在100万元(含)以上不满500万元的,列入“黑名单”2年;(三)行贿数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列入“黑名单”3年;(四)行贿数额特别巨大,严重影响行业形象或累计三次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永久列入“黑名单”。
12.4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略)新实施的采购项目。
12.5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期限内,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响应)单位:(略)
12.6成交供应商发生行贿行为后相应的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降低考核评价分数;(二)降低采购份额;(三)缩短服务期限;(四)终止或解除合同。
12.7“(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供应商(投标人、乙方)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监委调查工作
的情形,我方(招标人:(略)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略)
2.获取:(略)
第一步:(略)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链接(hhttp://(略))投标人选择对应的报名项目,须保证所填信息完整无误。第二步: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将以下资料按顺序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要求图片清晰可辨)(略)并电话告知代理机构:(略)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报名截止后缴费信息将发送至报名时填写的邮箱:(略)
5.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略)
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略)
八、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略)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略)
2.开标地点:(略)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略)(略)上发布。
十二、代理机构:(略)
九、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略)
孙庆健
招标人:(略)
招标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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