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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发布][交易目录外分散采购]三馆三中心室外广场建设项目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发布日期:2024-04-10
所属地区:湖北 - 宜昌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信息
更新时间:2024/04/1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室外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
(略)(略).cn))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略):HBQY(略)
(略):CGYS-(略)-00003
2、项目名称:(略)
3、采购方式:(略)
4、预算金额:人民币(略).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略).33元
6、采购需求:
(1)(略)室外广场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3)工程安全等级: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略))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略)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略).cn)、(略)((略).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略)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略)
6.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①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略)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略)
6.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6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供应商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带有二维码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提供以上人员近3个月社保证明,(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7供应商必须为“(略)”((略))登记单位:(略)
6.8、供应商的“市政公用工程类”诚信专项等级须为A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采购人:(略)
6.9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
6.10供应商必须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
6.11与采购人:(略)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略)
三、获取:(略)
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4年4月22日8点3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4月22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行解密及磋商。供应商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略)畅通的任意地点:(略)
2.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略)”,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略)—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2.2磋商:登录“(略)”网(略)—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略)
相应操作说明见“(略)”—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略)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略).cn)、(略)(https://(略).cn/)
2、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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