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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市第三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发布日期:2024-04-16
所属地区:安徽 - 宣城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采购结果
更新时间:2024/04/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略):HXJY(略)09
二、项目名称:(略)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略)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佰柒拾捌万伍仟元整((略).00元,三年总费用)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略)
服务范围:为(略)(略)全体职工、南京专家及血透病人提供中、晚餐【其中职工约100人、南京专家约4人(每周约三天,具体专家人数及来院天数以实际为准)、血透病人约60人】。其他日常公务接待餐由采购人:(略)
服务要求:1、采购人:(略)
服务时间: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经采购人:(略)
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采购人:(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爱芳、王莉、陈晓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略)
2.收费金额: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21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略)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略)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略)
2.采购人:(略)
3.被质疑人名称:(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邮箱:(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pdf
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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