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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创呼吸机采购(第三次)需求公示(2023-JL02-W1064)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发布日期:2024-04-11
所属地区:新疆 - 乌鲁木齐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我站拟对有创呼吸机进行集中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略)上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1日至4月17日。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请广大供应商予以支持。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3-JL02-W1064
三、货物名称:(略)
(一)交货地点:(略)
(二)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内
(三)最高限价:360万元
(四)技术参数:详见附件
(五)采购方式:(略)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生产型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意见反馈方式:(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电子邮件(须PDF格式盖章彩色扫描件+可编辑Word版)方式:(略)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也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略)》((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新疆业务工作时间10:00-13:30,16:00-18:30,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邮箱:(略)
传真:(略)
地址:(略)
附件:货物一览表及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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