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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29号1门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阜新 发布日期:2024-04-17
所属地区:辽宁 - 阜新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4/17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法院公告
(略)1门不动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略)1门不动产的公告
(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5月18日10时至2024年5月19日10时止(延时除外)(略)上(法院账户名:(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略)址:(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略)名下坐落(略)1门不动产。
1、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121,637.8平方米。
2、建筑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建成时间2016年,建筑面积217.08平方米。拍卖对象存在证载层数和实际层数不一致的情况,权证载明总层数为4层,实际层数为1-2层。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
瑕疵说明:1.该房屋为商铺,空置,已装修,评估价不含装修。房屋欠费情况不详。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2.标的物按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需自行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如上述房产存在打通、拆改情况,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跟相邻房屋权属人协商按原标的物房权证、分户图及平面图进行位置恢复后间隔使用。在此过程中涉及测绘、报建、施工等全部费用及手续由买受人自行与相邻房屋权属人协商共同承担及办理。在恢复原状途中产生的施工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是否能办理过户手续,需修复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其他瑕疵详见评估报告。
拍卖标的评估价1,784,400元(评估时点2023年9月5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10月9日)。
(略)出具的华鼎房地估字[2023]第068号报告,竞买人可自行下载附件查阅。)
起拍价为1,249,080元,保证金为240,000元,增价幅度为6,000元。
本次拍卖信息已通过邮寄方式:(略)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略)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略)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买受人应在收到成交裁定书后15日内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税费,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买受人先行垫付,并于垫付之日起10内凭税务部门开具的,以原产权人名义交纳的且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略)
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气、物业管理、房屋维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略)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略)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略)上支付;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略)
户名:(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略)天津港(略)(略)9)
(略)(略)007031
2、(略)上付款方式:(略)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略).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略)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略)-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略).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略)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略)拍标的物后,(略)将生成相应《(略)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略)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略)
执行法官电话:(略)
淘宝技术咨询:(略)
举报监督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略)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7日
所含标的物
标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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