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略)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六盘水府呈〔2023〕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
(略)龙
(略)的集体农用地3.4049公顷(耕地2.7589公顷、园地0.1373公顷、林地0.0672公顷、其他农用地0.44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6055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0104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3.4049公顷,由六
(略)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
(略)发耳二矿选煤厂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
(略)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督促
(略)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略)
四、你市要督促
(略)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
(略)
五、
(略)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4年2月4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免费查看免费推送
|
上文为隐藏信息仅对会员开放,请您登录会员账号后查看, 如果您还不是会员,请点击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客服】 |
孟娟 |
![](/upload/replace/2024-06-25/20240625103858_3SfNYN.png) |
【联系电话】 |
19720413970 |
【客服微信】 |
197204139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