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略)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
(略))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
(略)所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申请,将
(略)高仲村的集体农用地0.5429公顷(耕地0.2323公顷、林地0.23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734公顷)和集体未利用地0.250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0001公顷(其他农用地0.0001公顷)和国有未利用地0.003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7971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0.7971公顷,由六
(略)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作为
(略)布纱桥水库工程项目(
(略))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督促
(略)人民政府严格依法履行土地征收批后实施程序,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报批的土地征收申请、国家和省征地补偿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要督促
(略)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
(略)
四、你市要督促
(略)人民政府和建设单位:
(略)
五、
(略)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建设用地批后实施征收、供应和利用等各项备案工作。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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