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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万以下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2024-JQ65-W3007)(第1、2、3、4、5包)

所属地区:河南 - 驻马店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河南 - 驻马店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50万以下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2024-JQ65-W3007)
我院拟对50万以下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参数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4-JQ65-W3007
三、项目预算:298万元
四、公示时限:2024年3月27至4月3日
五、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三)单位:(略)
(四)(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1.报价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报价供应商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3.参加本项目报价供应商,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如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
(七)报价企业若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略)(略)址:(略))供应商管理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供应商(报价方)投标无效。
六、项目概况
(略)
(略)
设备名称:(略)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略)
数量
预算
金额
(万元)
最高
限价
(万元)
交付
(实施)
时间
备注
1
1
呼吸机
见附件

2
35
35
合同签定之日起_7_个日历日内,免费送货至指定地点:(略)

2
急救转运呼吸机

3
46
46

2
3
数字化心电工作站

2
10
10

3
4
便携彩超

1
45
45

5
床旁超声仪(三探头)

1
40
40

6
血管显象设备

1
5
5

4
7
有创多用途麻醉监护仪

3
87
87

5
8
医用臭氧治疗仪

1
30
30

七、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地址:(略)
供应商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质疑内容word及PDF两个版本内容发至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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