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选择
反选
反选将当前选中的变为不选,未选的全部变为选中。
华北
华东
华中
华南
东北
西北
西南
其他
取消
确定

南宁市某医院理发服务需求公示(项目编号:2023-JQ24-F3016)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发布日期:2024-03-26
所属地区:广西 - 南宁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需求公告
更新时间:2024/03/2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按照竞争性谈判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如下。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略):2023-JQ24-F3016
三、公示时限: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2日止。
四、采购需求
(一)项目预算:无
(二)投标(报价)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递交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6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提供最近6月中任意一个月纳税的完税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略)
3.单位:(略)
4.(略)(略).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略)(略).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cn)列(略)(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方非个体工商户的请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需求明细及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1。
五、意见反馈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疑问的,请在公示期内,参照本公示附件反馈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略)
邮件主题:(略)+公司名称:(略)
邮件内容:(略)名称:(略)
邮件附件:提供反馈意见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略)@163.com,文件名称:(略)
供应商提出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反馈意见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本次公示内容为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略)
六、联系方式:(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附件:1.技术和服务要求
2.反馈意见表
2024年3月26日
热点推荐 热门招标 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