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略)五里川河污染水体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略)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略)
2、
(略):三卢公开采购-2024-3、LSGZ[2024]009-GC002
3、招标人:
(略)
4、项目概况:
(略)、生态护岸、生态隔离带、河湖污染底泥清理(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招标控制价:¥
(略).93元
7、建设地点:
(略)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
12、保修期限: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质保期执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投标人须
(略)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
(略)
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技术负责人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证明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5、须提供企业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企业附加税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响应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同时需提供企业法人、被委托人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社保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
(略)自行查询或自行承诺(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
(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略).cn)、
(略)(
(略).cn);
(略)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日期,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三、招标文件获取:
(略)
1、本项目没有报名环节,投标人凭CA
(略)网(网址:
(略).cn/),
(略)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包含清单等投标所需一切内容)。
办理CA证书:
(略).cn/
2、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02月01日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1日08时40分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登陆三
(略)(略)进行登陆(网址为http://
(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每位投标供应商的解密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完成,未按时解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为全电子招标,不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四、投标资料的提交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略)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规定时间外上传或更改的信息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清晰可辩性负责,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同时,投标人应及时完善主体库。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64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1日08时40分;
3、缴纳方式:
(略)
4、投标人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略)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1日08时40分
2、开标地点:
(略)
3、评标地点:
(略)
七、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递交的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招标人:
(略)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略)》、《
(略)》、《
(略)网》上发布。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投标成功,
(略)官网业务办理指南。
九、联系方式:
(略)
监督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采购人: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招标代理:
(略)
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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