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国有经营性房屋招租公告
(略)经营管理的国有经营性房屋现对外招租,欢迎有意者报名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屋概况
(略)
房屋地址:
(略)
使用面积
(平方米)
拟租赁
期限
竞租底价(元/月)
竞租保证金(元)
递增
幅度
承租
保证金
装修免租期
租金支付
周期
1
(略)
约298
3年
20860
5006
3%
合同总金额的5%
30天
半年付
2
(略)
约53
3年
3710
890
5%
合同总金额的5%
20天
半年付
二、招租内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或依法设立的单位:
(略)
(二)招租方式:
(略)
采取线上竞租方式:
(略)
1.竞租人应在报名前缴纳竞租保证金并提交报名信息后,才可在按照不低于房屋竞租底价的基础上参与线上竞价。
2.竞租人可在竞价期内多次报价,每次报价须高于当前最高报价。报价递增额度为100元的整倍数。出租人以各竞租人最后一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将最终报价由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者为承租候选人。
(三)报名方式:
(略)
通过微信:
(略)
(四)相关要求及说明(请认真阅读)
1.竞租保证金以竞租底价为依据的年租金总额的2%收取,以转账方式:
(略)
2.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的银行账户名需与竞租报名人一致,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若竞租人有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据实追究其法律责任。
4.若最高报价者无故放弃承租权、未按规定缴纳承租保证金、被查实存在经营范围不符合招租方要求、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影响招租结果的行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权可由第二报价高者获得,并以此类推,也可由出租人重新组织招租。
5.出租人和承租候选人应当自招租结果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承租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出租人取消其中选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租保证金数额的,承租候选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因承租候选人自身原因未及时与出租人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候选人资格。出租人可以按最终报价排名与第二报价高者签订合同,并以此类推,也可由出租人重新组织招租。
6.承租候选人的合同签订人应与竞租报名人以及营业执照经营者一致。若承租候选人是企业的,竞租报名人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
7.承租人不得转租、转包、出借、设立负担、与他人交换或共同使用等其他一切非自用的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联营,否则出租人有权行使解除权。
8.承租人享受装修免租期政策,需提供整体装修图纸、装修方案、期间的装修正式发票等证明材料。
三、公告发布。
(略)内网、外网(
(略))、
(略)内网等媒体公开,同时在房屋所在地张贴。公示期: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1日(10个自然日)。
四、报名及竞价时间。2024年1月2日9:00至2024年1月11日17:00(报名完成后集中审核,无需重复报名)。
五、结果公示。
(略)内网、外网(
(略))、
(略)内网等媒体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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