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略)
为规范外籍专家(教师)的聘请及管理工作,推动学校师资队伍的国际化建设,满足学校各项教学与科研工作需求,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各学院(
(略))积极聘请外籍专家(教师)来校承担教学和科研工作。
一、外籍专家(教师)外籍专家(教师)是指与学校签订聘请合同,来华工作时间在90天以上(不含90天)的长期外籍专家(教师),合同期为一学年;来华工作时间在90天及以下的短期外籍专家(教师),按实际工作时间签订合同。
二、聘请来源渠道我校外籍专家(教师)聘请,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模式,以学院(
(略))为聘请和使用主体,国际交流合作处予以协助。
(一)各学院(
(略))联系到合适人选后,将聘请需求计划书及外籍人员相关材料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
(二)联系外籍专家(教师)有困难的学院,可将聘请需求计划书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学校协助物色人选。
三、注意事项1.按照“单位:
(略)
2.各学院(
(略))应把聘请外籍专家(教师)工作同本单位:
(略)
3.学校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南阳师范学院外籍教师聘任与管理办法》、人事处关于柔性引进专家的相关规定,支付外籍专家(教师)的工资及其他相关合理费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聘外籍专家(教师)的费用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项经费列支。
四、报送方式:
(略)
请各学院(
(略))根据
(略)学年教学科研实际需求,于4月12日前将本单位:
(略)
温馨提示:聘请计划需各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办公地址:
(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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