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
(略)废旧电瓶回收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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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主要功能为储存废铅酸蓄电池及电瓶。废铅酸蓄电池来源
(略)场收购的废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瓶等维修过程中置换下来的废旧蓄电池。项目建成后储存量约为320吨,每周转运一次,月周转量约为26.7t,最大存储量为5吨。项目蓄电池
(略)建筑面积为315m2,一层混凝土结构。对库房内部进行装修,主要为地面做防渗处理以及出口处设置0.05m高钢纤维混凝土围堰,分干、湿两个储存库。
劳动定员3人,全年工作260天。
2021年4月,
(略)编制完成了《
(略)废旧电瓶回收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6月3日,牡
(略)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6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雷丁蓄电池回收储存项目验收报告--传
(略),下载次数0
附件2:雷丁废电池回收验收专家意见--传.docx23.6K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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