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略)采购项目(二次)
(略)、
(略)(略)上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JSZC-321081-JSHY-G
(略)
(略)
名称:
(略)
数量
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01
(略)
1套
150万元
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0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被“信用中国”(
(略).cn)、“
(略)”(
(略).cn)、“信用江苏(
(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
(略)
1.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后仍可下载招标文件,但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获取:
(略)
3.
(略)(苏采云)的网络地址:
(略)
(1)
(略)(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
(略)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
(略)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略).cn/zfcg/xzzx/202309/4d7de1f7865f4a2894fc22bc452f94d8.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
(略)络地址:
(略)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
(略)
(7)
(略)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2024年4月10日14时30分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传真:
(略)
邮箱:
(略)
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
(略)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
(略)“
(略)(https://
(略))”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
(略)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略)
九、其他
1.本次采购采用“
(略)(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
(略)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略)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4.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略)”、“
(略)”发布的信息。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投标。
(略)
附件:
(略)(略)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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