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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医院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发布日期:2024-01-16
所属地区:河南 - 安阳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1/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接受(略)(略)委托,就(略)(略)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略)
1.2(略):AYSRMYYZBB-(略)
1.3采购方式:(略)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预算资金:(略)元/年
(略)
(略)
包名称:(略)
1
1
(略)(略)医疗责任险服务采购项目
1.6采购需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略)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投标单位:(略)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1年度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清单或自行承诺;■提供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略)”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略)
(6)单位:(略)
(7)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招标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证照如需年检(“年报”公示)的、应提供经年检(“年报”公示)有效的证照及截图;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供的证明材料需附入资格性证明文件中,作为评标依据。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响应文件中并经供应商盖单位:(略)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略)
3.1时间:2024年01月17日—2024年01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地点:(略)
3.3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4方式:(略)
4.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略)
4.1时间:2024年01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略)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略)》、《(略)》、《(略)(略)》上发布。
6.项目联系事项:
6.1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6.2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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