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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科技科普工作专家的通知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发布日期:2024-02-16
所属地区:河南 - 郑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征集公告
更新时间:2024/02/16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各学院:
为优化河(略)场监督管理局科技科普资源配置,提升科技科普咨询、项目评审验收、(略)评审等科技创新管理和科技决策水平,(略)场监管科技科普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权威性,促进科技科普工作健康发展,河(略)场监督管理局拟建立科技科普工作专家库,广泛吸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会学会、事业单位:(略)
根据《河(略)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河(略)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成果奖励办法》《河(略)场监督管理科学技术优秀论文奖励办法》及河(略)场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要求,现将征集科技科普工作专家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服务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略)场监管效能提升。充分发挥科技科普专家的重要作用,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营造崇尚创(略)场监管科技科普工作氛围,(略)场监管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二、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略)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2.遵法守纪。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对个人承担的工作和出具的结论负责。在科技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不良记录。
3.工作严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本着科学求实、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专家工作,实事求是地提出专家意见。
4.廉洁公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要求,独立客观地履行专家职责。不利用专家身份谋取不当利益。未经同意,(略)场监管科技科普专家的名义开展工作。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二)专业条件。
1.专业精通。熟悉科技科普工作的特点、规律、现状、趋势、动态。在相关专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丰富的科技科普工作方法与技巧,较强的分析判断、综合协调、语言表达能力。
2.职称条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证书。其中,科技财务专家应熟悉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具有会计、审计专业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高级会计师(审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3.工作经历。原则上应从事科技科普领域工作5年以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作为项目组主要成员(排名前5位)获得国家科技奖励,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三等奖以上。经认定的省级(含)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省级(含)以上实验室(含重点实验室)、学会、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事业单位:(略)
三、主要职责
(一)科技咨询评审。省局科技规划、创新工作的咨询论证,科技项目评审、验收结题,科技成果评审鉴定等。
(二)科普咨询及活动。省局科普工作政策、科普作品创作咨询。科普项目、科普基地、科普作品评审。参与科技周、科普日、市场监管主题科普活动,普及科学家精神、科学思想,(略)场监管科学知识,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四、专家入库及使用管理
(一)严格入库信息审核。本次征集范围为河南省内专家。符合条件的专家按照个人自荐、单位:(略)
(二)随机选用。根据工作需要,随机选用专家(略)场监管科技科普工作。专家应自觉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三)动态管理。按照河(略)场监督管理局专家管理有关规定,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适时重新评估审核,调整更新。对违反科技科普工作管理规定,或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专家将随时取消其专家资格。
五、其他要求
请于2月22日前,在“(略)”完成入库信息提交,并将《市场监管科技科普专家入库信息表》纸质版(一份)交至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科技处邮箱:(略)
六、联系方式:(略)
(一)专家入库信息审核:赵会发(略)2
(二)(略)技术支持:胡强(略)
(三)科技处:(略)(略)
电子邮箱:(略)
附件:市场监管科技科普专家入库信息表及填写说明
科技处
2024年2月16日
(初审/王文定复审/王斌终审/刘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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