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宜
(略))要求,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2024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按照《江苏省会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21〕74号)执行,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和取得考试合格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2、申报人员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中央驻苏单位:
(略)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
所有申报人员都必须先
(略)站(
(略).cn)“
(略)”栏目,从“服务入口”选择“高级职称评审”,进入后阅读操作手册及常见问题解答,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将相关申报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现场核对。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按省规定的目录及要求(详见附件)
(略)上申报后,于2024年5月24日至6月24日前(休息日除外)携带所有申报材料前往
(略)进行核对,联系电话:
(略)
3.材料复审。
(略)(略)上反馈审核意见,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反馈信息。
(略)财政局审核人员联系电话:
(略)
三、收费标准
依据苏价费函〔2002〕62号规定,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300元/人。在提交申报材料的现场核对通过后,
(略)中直接支付(
(略)操作说明)。缴费起止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6月28日24:00,逾期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需要票据凭证的,
(略)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需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苏财规[2018]22号)文件规定的继续教育外,还需完成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略)址:
(略).cn/fzlm/zyjsryjxjy/index.shtml
2、
(略)财政局将组织202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
题辅导,时间待定。请申报人员及时关注“无锡财政”微信:
(略)
3、本次评审拟于8月份进行。所需填报的表格,
(略)站(
(略).cn)“
(略)”栏目,进入“下
(略)”下载。
4、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后,评审通过
(略)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5、评审通过人员经评委会签章后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末页(申报表一式3份,将签章后的末页粘贴在申报表末页空白处,连同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将统一采取邮寄到付的方式:
(略)
6、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经调查核实确认的,将撤销其职称,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附件:《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略)财政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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