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度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报考费用
考试定于7月6日举行,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模式。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报考费用(元)
7月6日
9:00-12:00
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75
14:00-16: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60
注:考试设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4个专业,报考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满1年。
3.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基础科目:
1.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
(略)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详附件)。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时间在评估有效期内的方可作为通过专业教育评估对待。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
(略)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
(略)https://
(略).cn/可查询。
(略)无法查询的学历,
(略)申请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以备考后现场核查时使用。
(六)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未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生,未毕业前的任职经历不得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前由考生自行对照报考条件提交报考材料、签署承诺书,考后对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进行公示和现场核查。具体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24年4月10日10:00至4月22日12:00
(略)。报考人员点击“
(略)”,通过“闽政通”
(略)上报名,在签署承诺书后选择个人对应的报考条件,
(略)引导填写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联系电话:
(略)
报考人员对自己提交的报考信息[如工作单位:
(略)
增项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在考试报名时须认真核对报考专业,防止重复报考已通过专业。
(二)网上缴费
2024年4月10日10:00至4月22日12:
(略)。
(略)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缴纳成功后,报名手续才全部完成,一旦缴费成功,报考信息将不能更改,已缴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报名及缴费未成功的均视为放弃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可在“通缴云”网站打印报考费电子发票,咨询电话:
(略)6。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1日10:00至7月6日24:
(略)下载打印准考证,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应试人员须知》,并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四、考试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九
(略)市分设考场,全省机位统筹调配。报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就近报名,工作地、居住地在福建省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二)
(略)内配置计算器,报考人员仅限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另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略)的提示进行操作;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原则上均按各科目卷面总分的60%划定。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基础科目和报考增项专业的人员,必须在当年度通过应考科目。
(二)考后现场核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
(略)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合格人员资格,按当年度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
(略)市住建局、人社局具体承担
(略)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略).cn/)--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失信处理
1.报考人员要诚信应考。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2.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略)、企业、事业单位:
(略)
3.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略)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等11项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12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为60元/科·人,《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75元/科·人。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的《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内容以近期新发布、新修订版本为准。
省属考试经办机构:
(略)
联系地址:
(略)
办公电话:(0591)
(略)转2,
(略)支持(
(略)):(0755)
(略)转3。
(略)市考试经办机构地址:
(略)
考区
核查单位:
(略)
现场核查地址:
(略)
咨询电话
福州
(含平潭)
(略)城乡建设局
(略)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
(略))
(略)2
厦门
(略)住房和建设局
(略)建设执业资格教育协会
(
(略))
(略)
泉州
(略)建设局
(略)
(
(略)1楼128办公室)
(略)3
(略)3
漳州
(略)建设局
(略)
(
(略))
(略)
莆田
(略)建设局
(略))
(略)
三明
(略)建设局
(略)
(
(略))
(略)
南平
(略)建设局
(略)住建局人教科
(
(略)4单元B325)
(略)
龙岩
(略)建设局
(略)
(
(略))
(略)
宁德
(略)建设局
(略)
(
(略))
(略)
附件: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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