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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接文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发布日期:2024-01-12
所属地区:辽宁 - 鞍山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竞争性谈判
更新时间:2024/01/12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有效期:(略)(略)
撰写单位:(略)
(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JH(略)314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略):001
预算金额(元):395,000.00
最高限价(元):395,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技术指标需求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点>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19〕23号)以及《关于(略))等文件精神,开展(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一)、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期限为2023年至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展望至2050年。规划范围为(略)(略)划内全部国土空间。
(二)、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和编制要点
(1)现状分析与规划基础
分析接文镇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问题,摸清接文镇国土空间本底条件,明确上位规划对(略)的规划编制要求。
(2)规划定位与目标
结合上位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确定接文镇的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文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
(3)国土空间格局与结构
协调统筹生态、农业、城镇三类空间。落实并细化上位规划提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三条控制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明确用地布局。
(4)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保护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治理,分类梳理各类生态要素,提出结构优化、布局调整的重点方向。
(5)镇村统筹发展
合力构建镇村体系,提出乡镇产业发展方向,合理规划特色产业用地布局。
(6)乡镇政府驻地规划
合理安(略)用地布局,(略)交通、公共服务与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绿地与开敞空间及综合防灾布局等内容。
(7)支撑保障体系
结合相关标准要求,配置、提升乡镇(街)域内的公共服务设施、(略)政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水平,提升镇域整体设施保障水平和居民的生活品质。
(8)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
落实上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安排,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略)域等。
(9)规划管控与实施保障
包括制定分期实施与行动计划,提出近期实施的目标和重点任务等;构建规划实施传导机制;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三)、成果形式
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制定的《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数据汇交要求(试行)》要求,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说明、规划图件及电子成果数据。
(四)、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略)
(五)成果文件份数
规划文本6套;彩色图纸2套;电子文档(U盘)2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具体时间节点要求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的时间要求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略)“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略)
四、获取:(略)
时间:2024年01月1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略)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1、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加快推进全省“(略)+政府采购”工作,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略)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略),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2、(略)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加密的备份文件(备份文件名:“项目名称:(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略)
1.采购人:(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开户行:(略)鞍山海城支行
账户名称:(略)
(略)(略)9
3.项目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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