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生态环境局
(略)分局2024年05(至)06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备注
1
宜昌
(略)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对比点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内容:其他租赁服务采购项目:1项主要功能或目标:新增省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为期一年比对监测,提供2个拟选点位监测设备及运行维护,完成监测站点监测数据比对报告,监测数据满足相关规范对数据有效性的要求,监测结果明确,比对监测费用80.00万元,主要监测内容有:NOX、CO、PM2.5、PM10、气象五参数,具体租赁设备为:NOx分析仪/2台、CO分析仪/2台、SO2分析仪/2台、O3分析仪/2台、PM2.5分析仪/2台、PM10分析仪/2台、质控设备(动态校准仪、零气发生器、
(略)等)/2套、
(略)(气象五参数监测)/2套、子站数据采集器/2套、系统集成(
(略)、安装材料,系统集成等)/2套、空气站站房(含空调、稳压电源、防雷、配套设施等)/2套、一年运行维护/2项
80
2024-06
需满足的要求:按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相关技术规范《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略))、《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
(略)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3—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
(略)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HJ655-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略)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654-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
(略)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193-2013)按照新标准完成2个拟选点位六参数监测能力建设,包含设备租金、配件、耗材费、网络专线费用、电费、运维人员费用和车辆等一切费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
(略)
(略)生态环境局
(略)分局
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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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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