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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公易矿龙门[2020]001号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发布日期:2024-05-30
所属地区:广东 - 惠州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土地交易
更新时间:2024/05/30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略)(略)(略)上挂牌出让公告
惠公易矿龙门[2020]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法规发〔2010〕58号)、《(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略)人民政府批准,(略)(略)上挂牌方式:(略)
一、网上挂牌出让采矿(略)基本情况
(略):LMKC2020-1;
矿区面积:1.1693平方公里;
(3)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
(4)矿区位置:矿区位(略)朗背村,(略)点地理坐标:东经114°10′20″,北纬23°33′32″;
(5)出让资源储量:(略)建筑用花岗岩矿查明资源储量(332+333)为16620.45万立方米,其中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332)矿石量16134.55万立方米,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矿石量485.90万立方米;设计确定可开采资源储量11751.07万立方米;
(6)开采方式:(略)
(7)开采标高:+565.3m至+50m;
(8)年开采规模:600万立方米;
(9)出让年限:22年(基建期2年,生产期20年),自颁发《采矿权许可证》之日算起;
(10)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表(GCGS2000坐标系):
(略)
X
Y
(略)
X
Y
J1
(略).00
(略).00
J5
(略).55
(略).36
J2
(略).84
(略).00
J6
(略).00
(略).00
J3
(略).99
(略).00
J7
(略).00
(略).00
J4
(略).14
(略).56
二、挂牌竞买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9时至2020年6月24日16时。
三、挂牌起始价及每次报价加价幅度: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6234.98万元,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采矿权出让收益支付方式:(略)
(1)(略)上挂牌交易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略)签订《(略)(略)(略)上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竞买保证金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成交确认书》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须与出让人签订《(略)采矿权出让合同》,逾期自动解除《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已缴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返还。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18〕2号),采矿权挂牌成交价格即为该采矿权总出让收益,采矿权总出让收益分9年(期)缴纳,竞得人在签订《(略)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按采矿权总出让收益的20%缴纳第一年(期)出让收益,其余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分8年(期)缴纳,即每年(期)缴纳总出让收益的10%。
(3)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2‰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合同约定延期付款超过60日的,出让人可单方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已缴采矿权出让收益作违约金,不予退回。
五、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能联合申请。
若竞买申请人为(略)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竞得采矿权后,(略)(略)名义办理采矿权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略)(略)的100%股权是竞买人所持有。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可先与竞得人签订《(略)采矿权出让合同》,(略)注册登记手续后,(略)签订《(略)采矿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须以竞买申请人的身份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9246.996万元。
(3)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或分支机构出具的人民币2亿元(含)以上的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4)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采矿权人严重违法名单。
六、(略)上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略)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略)(略)(https://hzgtjy.com/,以下简称“(略)”)。(略)下载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略)上参加竞买。
八、(略)(略)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网上挂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3日18时止。
九、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略)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十、(略)上竞买申请,(略)(略)进行,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凡办理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略)上挂牌交易活动。
十一、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得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申请《采矿权许可证》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绿色矿山建设方案,与出让人签订矿山土地复垦工作监管协议,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时预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及土地复垦费,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绿色矿山建设相关义务。
(2)本次挂牌出让采矿(略)资源储量详查报告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费共人民币674.4787万元,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挂牌出让只涉及采矿权,在矿山开发利用涉及土地、林业、水利、环保、应急、道路等事项,由竞得人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4)新建矿山必须按照国家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监督。
(5)未竞得人缴交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带齐相关资料(《保证金到账通知书》及进账单等)(略)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6)竞得人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承担全部相关税费。
十二、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采矿权竞得人需新建一条矿石料外部传送带,一个矿山外部(略),同时扩宽Y154(略),解决矿石料以及设备运输问题。(略)长约10公里,建设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5亿元;矿山外部(略)占地约500亩,建设投资估算约人民币4.5亿元;扩宽154乡道长约6.8公里(起点:154乡道下穿广河高速处,终点:154(略)交汇处)、(略)约2公里,建安费估算约人民币0.5亿元。矿区范围以及生产、生活、办公、矿山外部(略)、传送带用地(10公里×16米宽,其中8(略)建设,8米宽无偿交由龙华镇人民政府调配使用)等土地征(租)用费用估算约人民币2.1亿元。以上土地的征(租)工作统一由龙华镇人民政府完成,由采矿权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与龙华镇人民政府签订土地使用协议。上述相关费用合计约人民币9.6亿元(以实际发生数为准)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2)竞得人应在竞得采矿权后,1年内向登记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逾期,采矿权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因不可抗力等非竞得人自身的原因,竞得人无法按规定时间提交采矿权登记申请资料的,在竞得人提交充分且能够说明迟延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延期办理,最长不超过1年。
(3)采矿权人应当自领取《采矿许可证》之日起6个月内建场,逾期不建场的,由原登记发证机关收回《采矿许可证》,注销其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且对其所有投资无需作出经济补偿。
(4)本采矿权在完成应急管理部门“三同时”建设前须配备机制砂生产线,综合利用矿石破碎产生的石粉和废弃石土,加工生产成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机制砂,机制砂产能需按建筑石料产能同步配套20%以上。否则,采矿权出让人有权收回《采矿权许可证》,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回,且对其所有投资无需作出经济补偿。
(5)本采矿权生产的建筑用石料主要供(略)辖区内的(略)场,竞得人须优先保(略)、县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的建筑石料的稳定供应,销售渠道及价格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监管。
(6)竞得人须支付生态补偿金人民币5000万元给(略)人民政府,分5年(期)支付,每年(期)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支付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和社会维稳帮扶资金人民币4400万元给龙华镇,分22年(期)支付,每年(期)支付人民币200万元。上述资金竞得人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支付协议。
(7)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山开采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慎重决策,风险由竞得人自担。
(8)因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产业、环保等政策调整不能继续采矿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济损失的,竞买人应自行承担风险,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如因经济发展需要,政府部门要求石场提前关闭,采矿权人应予无条件服从,由(略)人民政府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9)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及地质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注:(略)站发布
(略)(略):((略)自然资源局、(略)):(略).cn
(略)网:(略).cn
数字证书办理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略)自然资源局
(略)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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