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略)(
(略)105门市)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QNCG-BS-240027
项目名称:
(略)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略)获取: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ZQNCG-BS-240027
项目名称:
(略)
招标方式:
(略)
招标内容:1标段助听器供应商采购,2标段辅助器具供应商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
供承诺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且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机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
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应当通过“信用中国”或“
(略)”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6月6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截止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时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时00时(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体:
(略)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略)
3.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参照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招标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方式:
(略)
2.招标代理:
(略)
名称:
(略)
办公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地址:
(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3执行节能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4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且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机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3.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3.3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4应当通过“信用中国”或“
(略)”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
(略)
三、获取:
(略)
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方式:
(略)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
(略)
1.采购人: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代理机构:
(略)
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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