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的精神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
(略)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略)
建设地点: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黑龙江省
(略)东关村,项目总占地面积110000m2,总建筑面积3115m2,项目含有两台火化炉,共用一套烟气处理设施和排气筒。项目设置一个柴油储罐,储罐容积为2吨;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每年工作365天,每天工作8小时。每天火化数量1-3具,每年火化遗体1000具,燃料为0#柴油。本项目供暖使用空气能电供暖,项目无住宿。
劳动定员15人,工作时间8h/d,全年工作365天。
2022年9月,
(略)殡仪馆编制完成了《
(略)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3年5月4日,牡
(略)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7月1日
联系电话:
(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
(略)
附件1:
(略)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165.9KB,下载次数0
附件2:
(略)殡仪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2.7MB,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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