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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投-北城智谷智能化及三网系统工程答疑公告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发布日期:2024-05-31
所属地区:安徽 - 合肥 招标业主:登录查看 信息类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5/31 招标代理:登录查看 截止时间:登录查看
咨询该项目请拨打:187-8889-8240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略)
(略):2024BFFAZ00876
原公告日期:2024年04月3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工投-(略)工程
补疑2
(2024BFFAZ00876)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回复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疑问:(略)上经过查询,服务管理体系认证中无“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这一项。后经多方咨询,“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经更名为“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标准是ISO/IEC20000。本打分项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重复。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2、“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认证”中要求“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据我司咨询相关权威部门,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同一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都是依据ISO20000标准认证的。
建议:删除: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改为: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3、“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认证”中要求“2、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1)等级为3级及以上的,得1分;2)等级为5级的,得2分;”
本项目为工(略)智能化工程,为通用技术工程,估算价仅700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5级证书为当前软件能力最高等级,我司认为此项要求超出本项目规模和实际需要的要求。
建议修改成: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的,得2分。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4、“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拟委任人员资格”中要求“2.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项目管理师的,得2分,满分2分。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本项目为工(略)智能化工程,为通用技术工程,估算价仅700万。并不涉及保密和信息安全类业务。我司认为此项要求超出本项目规模和实际需要的要求。建议修改成: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智能化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4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5、“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中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据我司了解,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三个业绩的潜在投标人极少,本项目为工(略)智能化工程,为通用技术工程,只要具备相关施工经验就可以胜任本项目。我司认为此项要求超出本项目规模和实际需要的要求。
建议修改成: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6、“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中要求“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
本项目为工(略)智能化工程,为通用技术工程。本项目只要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即可完成。我司认为此项要求超出本项目规模和实际需要的要求。
建议:删除“2.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
修改为: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如优质工程奖等],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4分。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7、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认证”中要求“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认证中已经要求具有“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0000,即“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是面向机构的IT服务管理标准,目的是提供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IT服务管理体系(ITSM)的模型;与评分办法中“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类似。
建议:将“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8、评分办法中“人员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样能体现人员的业绩能力,应予以认可。
建议修改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9、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要求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如优质工程奖等],每个得2分,满分2分。
建议修改为: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或承建的信息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0、评分办法中“拟委任人员资格”要求
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建议修改为:
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略)络安全工程师(中级)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略)络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1、招标文件第59页,“投标人认证”评分项中第三条要求如下图所示:(图片详见附件)
1、信息技术即IT(InformationTechnology),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与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同一证书。建议删除“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根据(略)公管局评标导则,投标人资信设置不得超过3个。建议删除“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2、招标文件第60页,“拟委任人员资格”评分项中第三条要求如下图所示:(图片详见附件)
修改建议:
“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建议增加:(略)络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3、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
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事实依据:
其中第2)项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体系标准为ISO/IEC20000-1:2011版,(略)发布的《关于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的公告》第五条“五、18版标准的转换期至2021年9月29日结束,即2021年9月30日起,所有依据ISO/IEC20000-1:2011标准认证的证书均将失效,不论其证书中标识的有效期是否到期。”
(略)址链接及截图如下:(图片详见附件)
https://(略).cn/www/chinese/c/(略)/554909.shtml
综上所述,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无效认证证书,且升级改版后的证书名称:(略)
建议:删除“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审标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4、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
2、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
1)等级为3级及以上的,得1分;
2)等级为5级的,得2分;
注:同一证书按最高分计取一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事实依据: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是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体现。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是软件过程能力和软件能力成熟度的体现。
建议:删除此评审标准。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招标文件第62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如优质工程奖等],每个得2分,满分2分。
建议:删除此评审标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6、招标文件第60页,评标办法“拟委任人员资格”中第3条要求:
(图片详见附件)
建议此条修改为: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略)络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7、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投标人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认证依据都是ISO/IEC20000,2021年后统一改名为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实则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同一个证书。
此条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5分,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18、一、招标文件第61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要求人员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注:1.人员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此项满分6分;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评审因素予以加分。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
(1)合同;
(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
智能化工程技术含量较高,技术负责人的能力和项目经验同等重要,智能化工程现场实施通常是在项目经理:(略)
综上,本条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所担任岗位无需与本项目对应))。每提供1个得2分,满分6分。”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智能化工程清单第155项“UPS安装”清单特征描述为“1、名称:(略)
“UPS2000-A-1KTTL”为华为UPS型号。根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厂地或者供应商。
(图片详见附件)
综上,本条建议修改为“清单特征描述为“1、名称:(略)
    答:(略)内的UPS电源。原工投-(略)工程【智能化工程】清单第83项(项目编码:WB(略)1)、清单第155项(项目编码:WB(略)3),工程量清单取消,全费用综合合价为零。
    20、质疑项:评分办法中“投标人认证”中要求“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疑理由: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同一体系证书。
ISO/IEC20000,即“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是面向机构的IT服务管理标准,目的是提供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IT服务管理体系(ITSM)的模型;与评分办法中“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同一体系证书。
建议:
将“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修改为:“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达到成熟度叁级及以上。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21、质疑项:评分办法中“人员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建议修改为: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略)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22、质疑项:评分办法中“拟委任人员资格”要求
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建议:
智能化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证书:(略)络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或注册电气工程师。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23、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
(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上述的证书中涉及到“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ISO20000认证,是全球范围内普遍认可的IT服务管理国际标准。该认证证书能够帮助企业建立和强化IT服务管理体系,提高IT服务的质量、效率和可靠性,为企业提供持续改进和优化的方法和工具。)”,我司发现“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简称ITSMS认证)是一种通过评估机构对组织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是否符合国际标准的认证证书。ITSMS认证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组织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符合高质量标准,并能够满足客户需求。ITSMS认证的标准主要包括ISO/IEC20000和BS15000两类。ISO/IEC20000是面向机构的IT服务管理标准,旨在提供建立、实施、运作、监控、评审、维护和改进IT服务管理体系(ITSMS)的模型。)”认证内容范围中已包含“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范围,两个证书的认证证书名称:(略)
建议修改: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24、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
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认证,即“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标准”,是面向机构的IT服务管理标准。而事实上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同一种证书,以上2种证书重复。
诉求:建议删除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25、招标文件第59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1)等级为3级及以上的,得1分;2)等级为5级的,得2分;”
质疑一:CMMI证书/SPCA证书均为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认证证书,上述证书是体现软件企业其软件能力认证证书。而本项目为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非专门的信息化软件开发类项目,设置要求明显与本项目需求不符。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CITIF)在2019年1月21日发文,(略)集成及服务资质认定(简称资质认定)等相关工作。也就是说,(略)集成相关证书不再有国家认可的效力,(略)集成证书将不得作为必备项或者加分项目。
质疑二:CMM/CMMI认证由卡内基梅隆大学的软件工程研究所提出一个评估的依据和一个过程改进的框架,经查询这个外国认证未经国家认监委认证机构认证,在国内也未依法登记注册。如下截图:
(图片详见附件)
建议删除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证书、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证书。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26、(略)图中,水表按照每层一块水表设计,(略)原理图,(略)层没有水表。例如下图:
(略)图中,3#楼共4层,每层1块水表,(略)图,3#楼西侧4块表,东侧2块表。(略)栋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请问以何为准?
(图片详见附件)
    答:经复核,(略)图相对应,无误。
    27、(略)清单中要求水表为:智能远传阀控水表,但是清单及图纸中未标识水表口径,请明确水表具体孔径大小?
    答:宿(略)外水表口径按40mm考虑,最终投标人按照土建图纸供货安装,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不调整投标报价。
    28、根据招标图纸、招标清单本项目为新建厂房,(略)(略)对接,(略)接入费用,是否不包含在本次报价内,投标单位:(略)
    答: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报价内,中标后不予调整,详见《工投-(略)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第45条。
    29、招标清单第21项核心交换机“2.采用CLOS架构,交换容量≥210Tbps,转发性能≥67000Mpps,主控槽位≥2,监控板槽位≥2,业务槽位数量≥10,(略)槽位≥2;”
诉求:该硬件参数偏高,业务插槽数量大于实际需求,建议修改技术参数,并提供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答: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执行,不调整。
    30、招标清单第21项核心交换“9.配置:≥4个40GE口至少分布于两块板卡用于集群虚拟化,配齐集群线缆(集群端口不可与业务端口公用需独立配置板卡实现)”
诉求:实配参数40G光口,至少分布于两块板卡用于集群虚拟化,配齐集群线缆不合理,设备清单核心交换机为1台,单台交换机无法组成集群化部署且与其他交换机需同品牌,(略),同版本才可以部署,建议删除该项参数,并提供核心交换机技术参数。
    答:原工投-(略)工程【智能化工程】清单第21项(项目编码:(略)1)清单特征取消“≥4个40GE口至少分布于两块板卡用于集群虚拟化,配齐集群线缆(集群端口不可与业务端口公用需独立配置板卡实现)”描述。
    31、工程量清单数量和“240304概算清单”对不上,以哪个为准;
    答:数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为准。
    32、工程量清单未见一卡通数据服务器设备。
    答: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3、(略)数据库服务器+web服务器+数据存储
    答: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4、工程量清单未见机房防火门
    答:机房防火门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35、工程量清单未见消控室台面上3台电脑
    答:消控室台面上3台电脑仅为示意图,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6、图纸中电视墙有一台设备为46寸,需确认;
    (图片详见附件)
    答:此46寸屏幕修改为55寸。
    37、工程量清单只有顶面和墙面的处理,地面部分没写,请明确地面是否需要处理;
    (图片详见附件)
    答:详见《工投-(略)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补疑》第45条,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8、工程量清单中有306根光纤跳线,但是清单中未见交换机之间互联的光模块,请明示光纤跳线的用途?
(图片详见附件)
    答:光纤跳线用于光模块与交换机连接,光模块已在交换机中综合考虑,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不调整投标报价。
    39、交换机到光纤配线架如何连接,清单没有配置光模块,(略)线又不能直接连接到光纤配线架上,请明示。
    答:光模块已在交换机中综合考虑,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不调整投标报价。
40、数量和图纸对不上,以哪个为准
(图片详见附件)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智能化图纸为准。
41、概算清单的配管有25000m,工程量清单只有4000米,请确认。
(图片详见附件)
    答:数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为准。
42、工程量清单中有2台UPS,没有配电池及电池柜,需确认?
(图片详见附件)
    答:原工投-(略)工程【智能化工程】清单第83项(项目编码:WB(略)1)、清单第155项(项目编码:WB(略)3),工程量清单取消,全费用综合合价为零。
43、工程量清单中弱电电源箱没有具体的尺寸,请确认?
(图片详见附件)
    答:弱电电源箱具体的尺寸为400x500x300mm,投标人综合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不调整投标报价。
    44、(略)中,工程量清单中缺少了能耗和预付费的软件,请确认?
(图片详见附件)
    答:(略)设备中,详见原工投-(略)工程【智能化工程】清单第81项(项目编码:WB(略)3)。
    45、图纸水电表数量和工程量清单数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智能化图纸为准。
    46、(略)要监测水质,工程量清单中没看到温湿度前端设备,请确实是否遗漏?
(图片详见附件)
    答:无遗漏,本项目不需要设置。
    47、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据了解其中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与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属于同一种证书,请明确怎么计分或者相同证书放置两次,是否可以被认可得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48、1、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认证“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其中“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范围中已包含“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内容范围,两个证书的认证证书名称:(略)
建议修改为: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构已获认监委认证或能体现该证书可在
(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49、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认证”中: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该项评审内容设置存在一定的不全面且不合理情形。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标准)是一个面向组织的IT服务管理标准,旨在为建立、实施、运行、监控、审查、维护和改进IT服务管理体系(ITSM)提供一个模型并进行能力评估,其与IT服务管理体系在认证标准与功能上存在同类、重复性。(略)站查询,并未查询到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的有关信息,此类证书可能非中国认监委认可证书。
为保证项目评审设置的全面性、合理性,避免同类或非官方认可类认证对潜在投标人带来的限制性,建议在原有认证的基础上增加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建议调整为: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售后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50、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投标人认证”中:2、投标人具有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1)等级为3级及以上的,得1分;2)等级为5级的,得2分。该项评审内容的设置存在不合理、且限制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项目投标的情形。
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证书或SPCA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主要是用于评估企业的软件开发能力与管理水平,(略)软件的开发、管理相关联的。(略)(略)(略)(略)(略)、机房工程、(略)、生活泵房监控、三网、5G(略)(略)软件的开发、管理需求,因此上述指标的设置与本次项目建设毫无关联。
为保证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避免潜在的限制性和排他性,建议将其调整为与项目相关联的证书,如ITSS(略)运维服务证书,该证书主要用于对企业的运维服务能力与水平进行评估,(略)安全、稳定运行。建议调整为: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等级证书:1)等级为3级的,得1分;2)等级为2级及以上的,得2分。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51、商务文件评分标准的“拟委任人员资格”中: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该项评审内容的设置存在不合理、且限制潜在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项目投标的情形。
(略)(略)(略)(略)(略)、机房工程、(略)、生活泵房监控、三网、5G(略)(略)络安全、(略)配置与工程量,(略)络信息安全与信息安全类证书与本次项目建设需求毫无关联。
为保证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性,避免潜在的限制性和排他性,建议将其调整为与项目相关联的人员资格证书,(略)工程师、(略)工程师、IT运维工程师等。建议调整为: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工程师或IT运维工程师或技术职称证书,中级的得1分,高级的得2分。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认证:
“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且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书中应能体现发证机(略)站查询,(略)站对证书发证机构的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疑问: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的“信息技术”英文翻译为“InformationTechnology”简称IT。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即为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招标文件中的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实为同一证书。
请明确:我公司提供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同时满足“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要求。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人员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注:1.人员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此项满分6分;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评审因素予以加分。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注: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人员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略)
疑问:人员业绩要求的仅针对项目负责人的条件设置具有限定性。
1)项目负责人是项目的管理者。在工程项目中,技术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全过程的技术决策、技术指导工作,技术负责人的资格和经验也尤为重要,而此处却仅以项目负责人业绩作为评分项,明显不合理。
2)《(略)建设工程货物服务项目评标办法实施导则(2023年版)》中“货物类项目详细评分指标设置指引—人员业绩(≤6分)--招标人:(略)
建议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业绩(须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略)
注:1.人员业绩(详细评审)评审标准规定数量:3个,此项满分6分;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业绩不作为本项评审因素予以加分。
3.投标人应提供下列业绩证明材料:(1)合同;(2)供货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验收证书或合同甲方开具的证明等);注:业绩需在商务文件中“商务文件详细评审资料”栏“人员业绩情况表(详细评审)”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等)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公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出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在此业绩中担任过项目经理:(略)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54、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如优质工程奖等],每个得2分,满分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奖项、荣誉证明资料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①奖项、荣誉应提供颁奖单位:(略)
(3)提供获奖项目合同扫描件。
(4)以上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获奖单位:(略)
疑问:我公司提供黄山杯奖项(其中项目建筑智能化部分由我单位:(略)
黄山杯奖项为建筑工程施工类奖项,颁奖文件获奖单位:(略)
请明确:(略)文件的截图(其中获奖项目建筑智能化部分由我单位:(略)
    答:本项有修改,详见本补疑更正部分。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由评委会进行评审。
    55、本项目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人荣誉或奖项: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省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此项满分2分
疑问:此项设置不合理,本项目为工程类项目,设置创新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不合理,请求删除此项要求。
    答:此项设置合理,按招标文件执行。
    56、本项目类型为工程货物及集成服务相关,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中的《控制价编制说明》中,第三款“税金”已明确“增值税税率按13%计”,是否可以调整为9%。
    答:不调整。
第二部分:更正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评分项“投标人认证”中“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现变更为:
“1、投标人具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下列证书的,每个得1.5分,满分3分:
1)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评分项“拟委任人员资格”中“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现变更为:
“3.本项目拟任项目管理人员(只计取1人)(略)络信息安全工程师(中级)证书的,得1分;具有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或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或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高级)或网络安全工程师(高级)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3、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评分项“投标人荣誉或奖项”中“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如优质工程奖等],每个得2分,满分2分。”
更正为:
“1.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参建的工程(该工程中的智能化工程项目由投标人承建)或承建的智能化工程,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略)级及以上奖项的,每个得2分,满分2分。”
    4、第五章供货要求第四项参考品牌表中,第7项产品防火门、第65项产品挤塑聚苯板、石墨模塑聚苯板及第67项产品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删除上述三项产品在参考品牌表备注1中所要求内容。
    5、本项目全费用清单控制总价由(略).72元调整为(略).49元(大写:肆佰叁拾肆万叁仟柒佰玖拾捌元肆角玖分)。
    6、本项目智能化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为准。
第三部分:延期部分
1.招标文件获取:(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4年6月17日11时00分”;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3.开标地点:(略)
注:补疑2以此补疑为准。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5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024年5月3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1日
附件:工投-(略)工程补疑2(定稿).pdf附件: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zip
工投-(略)工程补疑2(定稿).pdf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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